作者antball (林蔭大道)
看板PU_Family
標題[靜黑]喜X麗
時間Thu Jun 24 18:58:50 2010
我真的很生氣!!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原本住在天兵這邊的一個社區叫喜x麗的,
但是由於房租無法負擔的問題決定要搬到別的地方,
我的房約是到6/21到期,一年約,
但由於我接下來要住的地方,
舊房客尚未搬離,
所以我打電話給鄭姓房東(其實是仲介)說:
請問我這間新房客什麼時候要入住?
房東:6/25
我:嗯,那不好意思,因為我新的房子那邊還沒辦法入住,
可以讓我延到6/24嗎?
房東:好~
結果今天我跟房東要解約退押金了,
房東竟然跟我說:你有多住兩天,那兩天我要跟你收錢,一共三百塊。
我那時候雖然心裡很悶,但還是給她錢了,(白痴)
悶的原因是其實我早已在6/22的時候就已經將房間清空了,
那時候先將東西搬到朋友家借放,
因為接下來兩天必須有事回老家一趟,
只是沒有打電話跟她講,(我坦承這點我理虧)
因為我想說已經跟她約好6/24要解約了,
不要變來變去的。
我男朋友知道後很生氣,
跑去向房東要回三百塊,
我們的想法是:沒錯我們延期,但是當我打電話給妳的時候,
你並未告知延期要收費,而且合約上也沒有註明!
可是房東卻說:你延期了本來就要收錢!你去住哪都一樣,
你又沒有跟我說你不知道延期要收錢,
怎麼可以怪我沒告訴你!
她採的很硬,
打死不退錢就對了!!!
我真的很生氣,
因為就情來講,
房東未免也太不通人情,
而且新房客也是6/25才要入住,
並非因為我延期而導致他不能住進來,
我之前住過許多地方,
有的提早搬進去的,
房東也沒有收錢,只要求付電費。
我知道三百塊是小錢,
但就是一種奇摩子的問題!
況且我也不信屋主真的會跟她拿那三百塊!!
我朋友跟我說法律的租賃法“好像”有一條說:
租房子當租約到期時,房客有七日的搬遷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不知道各位大大(尤其是法律系的同學)
能不能幫我翻一下法條確認一下是不是有這回事,
唉~
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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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62.182
1F:推 gtsandevo :還蠻多地方房東會收多住的錢... 06/24 19:01
2F:→ gtsandevo :我當初在光x樓 學期結束搬進去 住到八月中 06/24 19:02
3F:→ gtsandevo :覺得不是很好 跟房東說要搬家 他也扣六千當是住兩 06/24 19:02
4F:→ gtsandevo :個月的錢...平均一天一百吧 有些房東較好就不會收~ 06/24 19:02
5F:→ ll8833 :租約到期之後你要多留房東收錢還算合理吧 06/24 19:18
6F:→ amhuang :是仲介?! 06/24 19:53
7F:推 av8dloveme :原文請借我轉錄至法律板作討論:) 06/24 20:28
※ av8dloveme:轉錄至看板 PU_Law 06/24 20:28
8F:→ igloo217 :我也住這裡..不過我的房東人很NICE! 06/24 20:38
9F:→ destinyiii :翻了一下 沒有這條喔 06/24 20:47
10F:→ destinyiii :!! 學長有回文了= =a.. 06/24 20:49
11F:推 av8dloveme :歹勢 ,你學長我看書看得悶 ,掛網掛得勤=w=" 06/24 20:51
12F:→ linsinwawa :老實說我覺得沒什麼不對 硬要說不對是房東沒先說要收 06/24 20:54
13F:→ linsinwawa :錢 但我覺得收錢是正常的 06/24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