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86600173 (羅諾威)
標題[轉錄][公告] 本站站規
時間Thu Jan 14 16:19:10 2010
※ [本文轉錄自 ko86600173 信箱]
作者: mtdas (演唱會快來快來~~~^O^/) 站內: Test
標題: [公告] Test 板規則試行 (v1.0)
時間: Thu Aug 23 00:06:49 2007
本板沒有自有規定, 但仍不得違反下列三項本站全數看板的共同規定;
違者可依情節 (板主自由心證) 予以逕行刪文或劣文退回﹑限期水桶或
永久水桶, 且/ 或轉交本站相關部門懲辦之. (由於近日違規者有增多
的現象, 難再僅只以刪文處理, 只好加訂定罰則. 請板友們多配合. )
一﹑本站 "使用者條款" 規定: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 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 並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通常至少會劣文退回! )
(c)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f)濫發廣告郵件及張貼廣告文章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二﹑法務群組規定: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簡明版)
(一)看板違規行為
1.未經同意轉錄文章 (若原作向 Test 板主要求刪文, 而板主查證時
2.公佈他人個人資料
該文還在的話, 對轉錄者將會處分. )
3.公佈與他人水球信件
4.洗板
5.挑釁
6.板旨無關商業廣告
7.違反其他板規或組規
8.板主或小組長違反站規及其他不當行為
(二)其他違規行為
1.利用水球或信件或交談內容騷擾他人,發廣告信或大量寄發
2.盜用他人美工圖案或文字設計
3.註冊相似ID致先註冊者受影響
4.過度重複註冊
5.不當編輯暱稱,名片檔,簽名檔
6.盜用ID
7.洗錢
8.擾亂聊天室的行為
9.違反本站其他規則
三﹑看板警局規定:
看板警察受理項目
重要:前四項涵蓋範圍包含文章之內文、簽名檔、暱稱、推文
非本清單所列項目本局不受理。
1. 連結:包含圖片、影音、檔案、網頁等
(1) 色情(露點、性交)
(2) 散佈病毒、木馬程式
2. 個人資料:
(1) 姓名、ID、暱稱
(2) 學號、身分證字號、網路通訊帳號
註:前兩項必須同時符合才處理
(3) 非經當事人同意之電話、地址
註:本項只要單獨符合即進行處理
3. 聚眾擾亂秩序:
(1) 公開教唆或煽動群眾至特定看板,進行破壞或影響看板秩序之行為
(2) 教導其他使用者,利用批踢踢系統BUG、系統錯誤造成系統錯亂之行為
4. 明顯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行為
(1) 性邀約、性交易
(2) 買賣毒品、槍砲彈藥、違禁藥品、走私物品、贓物
5. 看板板主或小組長申請之緊急、臨時狀況
註:申請之看板板主、小組長須為自己的申請負責
6. 張爸或減重代言人
註:可以明顯看出張爸或減重代言人行為之使用者帳號
7. 洗板 (會再交由看板警局予以罰單或/ 和砍除帳號. )
註:於單一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被檢舉洗板時 同一檢舉案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一併處分
8. CP行為; Cross-Post
註: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 同一檢舉案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一併處分
9. 商業廣告洗板/CP行為; Cross-Post
依據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TANet修正BBS管理使用公約、
PTT使用者條款,本站不允許商業廣告Cross-Post,
只要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同IP不同帳號Cross-Post皆視為同一帳號CP
同一檢舉案之Cross-Post篇數合併計算
註:商業廣告乃指具有明顯品牌識別、商業公司主辦或帶有營利意圖之廣告
未能明顯判定為是否商業廣告者,由本局判決之。
*被檢舉人帳號上站次數未滿 100次者,得視情節砍帳號處分。
**本局有權判定檢舉文是否符合以上受理項目,並決定是否受理或予以駁回。
註﹑上列規定若有變動, 以該單位公告為準.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 悉依他板或他站之相關慣例辦理. 板主群保有板務裁量權.
若溝通後仍不服 Test 板主之判決, 請逕至 PttLaw 板提出申訴. 謝謝!
以上若有任何疑義, 隨時歡迎來信提出. 罰則可視情形做適度地修改.
板主時常會注意本板但原則上不管板; 若不妨害他人或進行商業行為,
就不須擔心受罰. 當然,
Test 板依舊非常歡迎您的測試文, 包括簽名
檔﹑美工圖﹑顏色碼﹑控制碼﹑移位碼﹑..等; 想保留的話, 也不會吝
嗇給 m 的. 如果想試什麼特殊須有板主權限才能做的, 也可找我商量
幫忙測試~ ;P
Test BM mtdas @ Aug. 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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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完了~ 嗯..以下開放噓文!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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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71
※ 編輯: mtdas 來自: 203.73.7.221 (05/16 00:40)
※ 編輯: ko86600173 來自: 220.131.65.14 (01/14 16:20)
1F:推 MiniTyphoon :Q口Q 我就記得有這規定 原PO讓我沉冤得雪了(淚 01/14 16:20
2F:→ ko86600173 :應某些人要求特別挖出這篇文章給大家看 科 01/14 16:21
3F:噓 jackyli30 :那你也叫M大改掉吧 01/14 16:22
4F:→ MiniTyphoon :而且老實說這有可能衍生法律問題... 01/14 16:22
5F:推 ll8833 :XD 01/14 16:23
6F:→ MiniTyphoon :原PO也只是好意提醒 3樓是在兇啥 01/14 16:23
7F:推 tae322002 :賣家可以PO 買方就不行 ? 那這是什麼意思呢呢呢呢 01/14 16:25
8F:→ tae322002 :雖然我推你 但你怎麼不去好意提醒某些人呢???????? 01/14 16:27
9F:→ MiniTyphoon :我根本也不認識他 沒必要偏坦誰吧? 01/14 16:27
10F:→ ko86600173 :你沒看到米姊自刪了? 01/14 16:27
11F:→ MiniTyphoon :他上面標題是買賣文我怎知他有公布 01/14 16:27
12F:→ MiniTyphoon :好心提醒還被說閒話 整個莫名其妙 01/14 16:28
13F:→ ninnyshadow :我錯過什麼了嗎 囧?? 01/14 17:00
14F:推 seasonsong :學長出來面對! 01/14 17:25
15F:推 gtsandevo :跪求懶人包 01/14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