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8MO (雞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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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好文] 沖天炮招誰惹誰?
時間Fri Dec 25 03:38:32 2009
臺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府法規字第0九三0一一五七七五二號令公布全文九條
第一條 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為管制爆竹煙火之施放,以維護公共安全及安寧,依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管理機關為本市消防
局。
第三條 施放爆竹煙火應依其產品使用說明為之。
飛行類及升空類之一般爆竹煙火應垂直對空施放。
第四條 本市區外保安林禁止施放高空煙火及飛行類、升空類之一般爆竹煙火。但經本
府專案許可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每日零時至六時不得施放高空煙火及飛行類、升空類之一般爆竹煙火。但經本
府專案許可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 施放一般爆竹煙火達中央主管機關所訂管制量以上者,應經本府專案許可。
第七條 前三條專案許可之申請,應由其負責人於施放五日前,檢具施放爆竹煙火目的
、時間、地點、來源、種類、數量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文件資料,向管理機關提出,經本府
發給許可文件後,始得施放。
第八條 違反第三條至第六條規定者,按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
定處罰。
第九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 引述《edcrucify (crucify)》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 作者: scottding (風風)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好文] 沖天炮招誰惹誰?
: 時間: Thu Dec 24 03:23:02 2009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24/today-o4.htm
: ◎ 黃志傑
: 警察用對待現行犯的方式逮捕放沖天炮的民眾,讓諸多學習法律的專家學者感到錯愕與不
: 解。民眾放鞭炮抗議,到底是犯了什麼罪,讓警察要用現行犯的方式上手銬逮捕?
: 放沖天炮若要處罰充其量亦只造成噪音或空氣的污染而已,權責的單位是環保局,員警只
: 有勸導的義務,並沒有使用手銬銬民眾的權力,如此越權逮捕行為,只是迫害人民表達意
: 見與集會遊行的自由,不免讓人對政府的居心產生聯想。警方嚴重違背正當的程序與比例
: 原則,更是大大的違憲。
: 若警察在一開始不要衝上民眾抗議的宣傳車,根本不會有任何衝突的發生。試問警方,若
: 放沖天炮有罪,比起過去年年選舉造勢候選人燃放沖天炮擾民的程度,早已遠大於此次零
: 星抗議的民眾,為何從不見如此大動作的逮捕呢?全台灣大大小小的廟會活動燃放沖天炮
: 早已司空見慣,為何從不見有人被上手銬?由此可知按照一般社會民情認定,燃放沖天炮
: 並沒有違法。
: 一個中國的小官來此造訪,警方犧牲台灣的民主上車強銬民眾,跌倒受傷的不單單是警察
: ,而是台灣人民一點一滴累積、得來不易的民主成就。
: (作者為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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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拔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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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4.249.59
1F:推 ailpant :挖 ~長知識了 辛苦你了 12/25 03:44
2F:→ ll8833 :重點是他們並沒有"垂直"對空阿 根本就是對著大樓 12/25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