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sala0517 (basala0517)
看板PU_Family
標題[轉錄][心情] 為了你的朋友、家人安全,請小心省錢KT …
時間Tue May 12 12:51:10 2009
※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作者: desiow (殺)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心情] 為了你的朋友、家人安全,請小心省錢KTV有狼!
時間: Tue May 12 05:20:49 2009
五月十一日晚上,我們一群好姐妹去吃飯慶生,大約九點多,大部分的姐妹隔天都要上班
,而且沒甚麼多於的錢娛樂,我們立馬趕到位於福科路愛買後面的省錢KTV去唱歌,那裡
真的很省,一個人唱四五個小時才一百塊。
大約晚上十一點半,我們一群人唱得正高興,其中一個姐妹說她要去洗手間,洗手間位在
二樓,而我們的包廂在一樓。那時候我們沒特別注意就讓她自己去了。幾分鐘後,她猛然
打開包廂的門,原本她綁好的頭髮凌亂的批散在肩膀上,她站在那裡好一會,肢體都很僵
硬,眼神無法凝聚,是受到大驚嚇的樣子,我們大家連好幾聲問她:怎麼了?怎麼了?她
才慢慢吐出幾個字:有人偷看我上廁所。
我們裡面馬上有人說:我們去告訴店員。那時候我還算冷靜,覺得應該是偷窺狂。
我們走出包廂,她才慢慢說出,根本不是偷窺這麼簡單而已!就在她上廁所時,突然看見
廁所門板上面有一個頭,她大叫:誰!!沒多想就把門打開,想一探究竟,門一開對方馬
上衝進廁所將她嘴巴摀住,想將她困在女生廁所裡,她奮力掙扎,要跑出女生廁所,那匹
該把LP剪掉的狼拉住她的頭髮,把整頭頭髮都扯亂。我好姐妹對我們說:幸好我力氣比他
大。
她真的是我們這群當中力氣最大的了,如果是其他姐妹或者我,根本就逃不過,在二樓喊
叫,別說是一樓,就算旁邊包廂,KTV音樂這麼大也不會有人聽見。
當我好姐妹在跟店員說明整件事情的始末,有人從二樓走下來。我好姐妹馬上指著一個穿
白色襯衫、染淺棕色頭髮,皮膚頗黑,長相猥瑣的男人[我很自責沒有當機立斷把他的臉
拍下來,他真的非常猥瑣]說:就是他!
當時對方還一臉我不知道的樣子,矢口否認,還說要留身分證號碼給我們。店員問我們要
不要報警,我大聲的說:當然要報警!
在等警察的時候,那匹狼開始打電話給朋友,像是要烙人來。他站的位子越來越外面,我
們很怕他會開溜,我們就說:可以請你站進來嗎?後來,他的朋友一個一個下來,我們也
很害怕,怕我們大家的人身安全,怕這個人就這樣跑了。
當警車到的時候,這個人突然開始跑了起來,我們追出去,他跳上一台摩托車,我們追了
一陣看見警車追在後面,警察還大聲威嚇他。我心想,好,有警察追那總會把牠叼回來吧
!結果沒有!警察不但兩手空空回來,還說我們不可能真的開車去撞他!他們連下車追趕
的意思也沒有!而牠的那群狼朋友,知道他成功逃逸之後,不但也矢口否認認識這個人,
還連聲歡呼他逃掉了。警察也就只是應景、沾醬油式的問了幾句,馬上回頭來「解決」我
們。
在警察來了之後,我越來越覺得這是一件沒有人在乎的事情。
店家在等待的過程當中告訴我們,這個人已經不是第一次在店裡鬧了,以前他曾騷擾過有
男性友人陪同的女生,要對方當自己的女朋友,不成[廢話],又找朋友要進去包廂裡要亂
。店家方面也不怕惹事的任憑這匹狼繼續來這家店,晚上繼續雇用女性店員一名,而從頭
到尾,同身為女性的店員沒感受到自己其實也暴露在危險之下。店家說會提供監視錄影帶
的畫面,不過卻沒有馬上連絡主管,只說隔天主管才會來,到那時候才會有錄影帶的畫面
。
而警察安撫我的姐妹說:你現在不用害怕,他也不可能再來傷害你了,因為他也不認識你
,你也不認識他。現在看你要不要跟我去備案,如果你要提出告訴,我們有抄下車牌,我
們會再去偵查車主,請對方到警局說明。他一直告訴我們,後續的處理,完全對他們沒有
追到那匹狼有一絲愧疚,我到這個晚上才知道,原來不提出告訴,警察是不會去追查的,
我知道這案件跟刑事案件比起來算小,也沒有真的得逞,但是這樣說起來,如果我們也沒
有錢提出告訴,如果我好姐妹她怕得不敢再面對他,他就不需要主持正義,那我們到底要
找誰?難道只有出人命的時候才需要正義嗎?
人民保母的魄力到底在哪裡?!你難道不是該跟我們說對不起,我們沒有追到他!而不是
還問我那已經驚魂未定的姐妹說:我不知道你現在還在害怕甚麼?
那根本與害怕無關!我們想要的是一個公道!
更希望不會再有下一個女生受害!
這個人他是一個潛在的犯人,就算他這次沒有得逞,難道事情要等到真的有女生被強暴了
才要努力去追嗎?!我們大家都嚇傻了,面對毫無罪惡感、把侵犯別人當作樂趣的一群狼
,還有冷漠的警察與店家,根本沒有人會保護我們!我們最後只能再打電話請男性朋友來
護送我們回家,因為那群狼還在樓上,他們隨時可能下來,而我們很害怕!
所以我在這裡提醒所有台中的朋友,請你們注意自己的安全,如果你想保護你愛的朋友、
家人、姐妹,甚至有男性朋友陪同也一樣,要小心省錢KTV,最好不要去,去了請小心自
己的安全!因為不會有人保護你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62.78
1F:推 gungerso:警察應該可以請女警便服去釣魚吧?太扯了 05/12 06:12
2F:推 iscole:提出告訴警察才會真的去辦...但案件也可能會壓在後面處裡 05/12 06:49
3F:推 dogora:真的好噁心~"~ 天啊...很擔心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05/12 06:51
4F:推 iscole:建議大家遇到類似情形時.儘可能地扯下一些證據..公訴罪處理 05/12 06:57
5F:推 empty999:拍拍 . 05/12 07:10
6F:推 ooominaooo:真可怕啊!!還好沒發生什麼更恐怖的事~給你拍拍 05/12 07:13
7F:→ Verse:妳們沒提出告訴,警察本來就沒有抓對方的權利啊。 05/12 07:37
8F:→ Verse:冷漠這詞對警察也太沉重了吧。 05/12 07:38
9F:推 qmaper:不提出告訴..怎麼抓...而且他不是現行犯 05/12 07:46
10F:推 lightbob777:原po拍拍...但我看來警察這次是真的無能為力... 05/12 07:47
11F:→ lightbob777:畢竟他不能以你的單方說法就抓人.... 05/12 07:47
12F:推 humanskull:你應該要跟他說某議員是我親戚,我給你一分鐘考慮抓不抓 05/12 07:51
13F:→ humanskull:我保證態度會差很多一一...(親戚定義很廣.科科...) 05/12 07:52
14F:推 everytea:氣死我了,法克U咧!!話說豐原也有一間省錢耶...也該防嗎? 05/12 08:05
15F:→ Verse:性騷擾防治法∫25。須告訴乃論,本來就是不告不理了。 05/12 08:11
16F:→ Verse:為啥一定要想的這麼黑暗? 妳提出告訴警察不管,這才要罵吧。 05/12 08:12
17F:推 iverpun:逢警必罵 PTT的通病... 05/12 08:48
18F:推 NOpink:這間我以前常去耶...囧 05/12 09:03
19F:推 osuki:想轉八卦耶 05/12 09:03
20F:→ minim0728:維護自己的權利...警察不是神= =" 05/12 09:03
21F:推 stoub:我想問原PO給不給轉八卦版... 05/12 09:19
22F:噓 mountaingoat:噓樓上 說這個什麼爛話 你那問題去學校問老師跟你說 05/12 09:20
23F:推 jackey0126:寄信給胡志強,他會處理的,告訴他哪家分局辦案力不佳 05/12 09:20
24F:→ mountaingoat:我不是神 請你自學 你要自己維護你自我學習的能力 05/12 09:21
25F:推 stoub:我被噓了 QQ 05/12 09:21
26F:→ mountaingoat:XD 抱歉 是要噓你樓上的那個~~ 05/12 09:23
27F:推 negative1:真扯 那邊廁所不算隱密耶 居然敢這樣 05/12 09:25
28F:推 ct13723:要轉黑店版嗎? 05/12 09:31
29F:→ formosensis:非公訴的,請問那群人大概有多少人? 05/12 09:34
30F:推 inday:好可怕喔 05/12 10:00
31F:→ mountaingoat:下次記得去類似地方的時候隨身攜帶防狼噴霧器 05/12 10:06
32F:→ mountaingoat:最好是有顏色的那種噴到臉上洗不掉的那種 05/12 10:07
33F:→ mountaingoat:注意!!噴的時候要順便噴到廁所的牆壁上面才能證明 05/12 10:07
34F:→ mountaingoat:你是在廁所噴到他的 不然~人家還告你 惡意攻擊~就... 05/12 10:08
35F:推 ronall:================狗打不贏狼,自然叼不回來=============== 05/12 10:20
36F:推 noxwhere:好恐怖喔 不過這店家真爛 要是出事怎麼辦阿.. 05/12 11:14
37F:→ evansgt:老實說 警察本來就只做分內的事 不是警察就得當英雄超人 05/12 11:14
38F:推 walkingslow:警察責任就是要保護市民,連這都做不到就不要當啊 05/12 11:15
39F:→ walkingslow:我當研究生能說不是愛因斯坦,研究不出東西嗎? 05/12 11:16
40F:→ walkingslow:平時都說警察不是神人,達官顯貴出事馬上就破案 05/12 11:16
41F:→ walkingslow:要是做不到保護市民、做不到抓壞人,就不要當 05/12 11:17
42F:→ walkingslow:不要老說警察是一般人,工作就是工作,做不好就該FIRE 05/12 11:17
43F:推 firee:好靠北喔 店家知道還讓牠常去? 什麼爛店阿.......~"~ 05/12 11:23
44F:推 Amelie27:可不可以調你們等警察那邊的監視器 把那人的照片po出來 05/12 11:32
45F:推 negative1:多推幾次 05/12 11:37
※ osuki: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12 11:41
46F:推 yang27:有人陪同還會遇到喔真可怕....推調監視器出來~~ 05/12 11:45
47F:→ hjchang:條子 不意外 05/12 12:26
48F:推 creditor:請問V兄,何以認定是性騷法?沒有可能是強制性交未遂嗎? 05/12 12:40
49F:→ BG666:我看不出來警察處理有任何問題耶 05/12 12:40
50F:→ BG666:警察要追車?? 人追車應該沒辦法吧 車追車也太危險 05/12 12:42
51F:→ BG666:應該是調監視器來抓人 所以要妳們去警局報案阿 05/12 12:42
52F:→ BG666:還有 警察問什麼你知道嗎?? 搞不好已經掌握那個人的資料了 05/12 12:43
53F:→ BG666:你只用警察不追人來結論 追死人了你要負責嗎 05/12 12:44
54F:推 creditor:警察問題很大,妨害性自主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05/12 12:44
55F:→ BG666:重點是妳們有去警局報案嗎 還是直接回來跟大家哭訴?? 05/12 12:45
56F:推 fly917:警察沒問題?他這樣處理方式沒問題? 05/12 12:46
57F:→ creditor:適用性騷法或刑法是法官認定。 05/12 12:46
58F:推 omyg0d2007:那狼若成功得逞而且若受害者你熟識 不知6擔心嗎 05/12 12:46
59F:→ fly917:感同身受吧~~哪天bg666身邊人發生這樣的事再來說吧~~ 05/12 12:46
60F:→ fly917:希望你還是講一樣的話語 05/12 12:46
61F:→ creditor: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有強制性交之意,強制行為開始即為著手 05/12 12:47
62F:→ BG666:性騷擾成功與否不是警察的問題 重點是警察叫你一起回去報案 05/12 12:47
63F:→ creditor:很明顯的本案警察就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05/12 12:47
64F:→ BG666:就跟著去阿 報案作筆錄完警察還吃案 那就是警察的錯了 05/12 12:47
65F:→ BG666:他要化無就直接叫你回家了 還叫你去警局作筆錄? 05/12 12:48
66F:→ creditor:文章說警察叫被害人回去"備案",你有看到這兩個字嗎? 05/12 12:49
67F:→ BG666:重點是筆錄有沒有做 05/12 12:49
68F:→ creditor:備案有啥法律上效果? 05/12 12:49
69F:→ BG666:我很懷疑備案這兩個字是不是原po自己講的 05/12 12:49
70F:→ BG666:這種事情備個屁案 又不是小事 05/12 12:50
71F:→ creditor:那你一開始怎麼沒質疑?放馬後砲? 05/12 12:50
72F:→ BG666:原po也不知道警察問了什麼 也就說警察亂問一通 05/1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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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17.142
73F:推 wpinyu :這時候應該說自己是某某某的XX 警察完全不敢怠慢 05/12 16:07
74F:→ ll8833 :不管怎麼說,先去警察局一趟總比直接回家哭訴好吧? 05/12 16:08
75F:推 jingmiu :我只能說有些警察連分內的事都做不好 有時真的只能自 05/12 17:02
76F:→ jingmiu :救 雖然說他是犯罪未遂 但是警察那種態度就是很糟 05/12 17:03
77F:推 Yuan13 :應該要要求看員警名稱編號 看他們是不是還敢怠慢= = 05/13 00:47
78F:推 Yuan13 :既然警察有抄車牌就告阿...有車牌不就容易多了嗎? 05/13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