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nii (yni)
看板PT-98
標題[公告] 申請減免學雜費快截止了!
時間Fri Aug 28 14:44:31 2009
各位同學們!
學雜費減免申請快截止了唷!
如欲申請請盡速於註冊繳費截止日前
至
http://info2.ntu.edu.tw/discount/indextmp.htm網站
裡面有個學生減免學雜費申請系統登錄申請
下載申請表之後攜帶相關證件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社科院及醫學院學務分處辦理
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軍公教遺族、
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等,視其身份別及相關證明文件,逕予減免學雜費。
(家長現任公職者須附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證明)
低收入戶子女:請繳交當年度核准通過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申請)。
身心障礙學生:請繳交身障手冊影本。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請繳交身障手冊影本、戶籍謄本及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
單。 【若與父母不同戶籍,須附雙方之戶籍謄本,已婚學生另附配偶】
現役軍人子女:請攜帶本人眷補證正本及家長軍人身分證影本。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請攜帶當年度核准通過之特殊境遇身分核准公文(向戶籍所在地申
請)。
原住民學生:族籍證明或戶籍謄本
※請注意!98學年度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減免新增家庭所得查核
(一)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
1.自本(98)學年度起,新增查核家庭年所得(220萬元以下),家庭經濟條件應計列成員
:
(1)學生未婚者: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2)學生已婚者:學生+配偶+父母
2.家庭成員中具有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教師、軍人身份者:檢附就職學校(機關)之
前一年度薪資所得證明。
(二)其餘一般減免身份者,免查核家庭年所得。
一、減免申請流程:
(一)學生依註冊須知及生輔組網頁公告獲得資訊迳線上申請列印申請表迳檢附相關證明
文件迳審核期限內送生輔組審查迳持已扣除減免後繳費單於繳費截止日前完成繳費。(未
依限繳費者,減免手續視同未完成)
(二)舊生未依限完成下一學期預提申請者,繳費單無法逕予減免學雜費,請持全額繳費
單於繳費截止日前至生輔組辦理當學期減免換單及繳費作業。
二、減免應繳驗資料:
(一)申請表(線上申請列印,並請簽名)
(二)有效期限內之相關證明文件:
1.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與父母不同戶者,須檢附本人及父母戶籍謄本各乙份)
【98學年度新增】新增查核家庭年所得(220萬元以下)
(1)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學生本人、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學生另附配
偶)3個月內戶籍謄本及96年度之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攜帶上述家
庭成員之身分證與印章至最近的國稅局申請)
(2)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家庭中具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教師、軍人身分者,檢附就職
學校或機關開立之前一年度「薪資所得證明」。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重新鑑定日期需為98年9月11日以後)
3.低收入戶證明(限98年12月30日前)
4.撫卹令或年撫卹金證書(已核定舊生,無須檢附證件)
5.原住民學生族籍證明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已核定舊生,無須檢附證件)
6.眷補證、家長軍人身份證明
7.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公文內須註明減免學生之姓名,檢驗正本附繳影印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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