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tsuj (加油吧!)
看板PT-94
標題[公告] 選課相關注意事項
時間Fri Sep 23 00:30:47 2005
大學部選課注意事項:
一、加選「國文」須經中文系主任
何寄澎簽章同意,始得加選。
二、加選「微積分」須經數學系主任
蔡宜洵簽章。
三、加選「體育」須經
體育室蓋「體育加選」章。
四、加選「進階英語(一)」須經視聽教育館加蓋「xxx老師/94進階英語(一)
選課專用章」,共有九位不同的老師開課。
五、加選夜間﹙班次E開頭﹚課程,須另填寫「夜修申請單」,
學生可至醫教分處索取表格。
六、
一至三年級學生修習學分數上限25學分、下限15學分;若經系主任同意,
超修者至多修33學分,減修者至少須修9學分。四年級以上學生修習學分數
上限25學分、下限9學分,若經系主任同意,超修者至多修33學分、減修者
至少須修3學分。
七、超修或減修,均須經系主任於「系主任同意簽章」欄簽名或蓋章﹙修滿四年之
延修生不需簽章﹚。
八、延長修年業限學生至少須修一個科目﹙該科目學分不限﹚。
上述事項懇請貴系所予以協助,以便加退選課處理順利進行。謝謝!
醫教分處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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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w031276:四個章我要蓋兩個....st囗 ..... 09/23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