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YC (別放棄)
看板PSY
標題Re: [疑問] 心理師又不要我了,怎麼辦?
時間Mon Apr 6 01:37:52 2015
關於上面的討論,有兩點想提出個人看法:
: ※ 引述《a19930615 (喵喵)》之銘言:
: : 是嗎?但是我心理師每年講好幾場DBT,重點應該不是怕被別人學走才是,
: : 若是有更多心理師學會,造福更多個案有什麼不好,她真的那麼自私?
: : 散布錄音,似乎只跟《著作權法》有關係
: : 還真查不到我這樣做有違反哪一條中華民國法律
: : 我貼個錄音檔才五個小時
: : 她就急著要我撤除
暫時先撇開心理師要個案把錄音檔撤除的原因之種種臆測,
我個人認為,一旦涉及兩個人以上的相關聲音檔、影音檔,
要使用或公開時,就應得到所有參與者的同意,不管有否違反
法律,我認為這作法,是一種對當事人的尊重。
不管我是心理師或是個案身份,當我要錄音時,我都會徵求對方的
同意並解釋原因,對方有權拒絕;而選擇同意的心理師,也會問我
錄音的原因為何,她也會想瞭解,所以假設我選擇把內容公開,我
是會先知會並詢問我的諮商師的,原因就只因為基於尊重,我把它
視為對方隱私的一部份。(這只是我個人會做的方法,雖然不曾發生
過)。
前面推文有人提到,沒有 "個案放棄隱私權" 這選項,但這選項的確
會存在!我不知台灣的知後同意書內容是怎麼做的,我工作的單位,
有一項是個案要寫我們可以聯絡(尋問相關事件)的關係人,意思是一旦
個案寫了,也代表准許這個關係人可以知道個案有在這裡諮商,當我們
想收集相關重要資訊時,這人也會提供,甚至也可以知道個案的諮商狀
況;而個案若選擇放棄隱私權,代表 "任何人"打電話來詢問是否此機構
有這個個案來諮商,我們都可以誠實回答,更甭說內容了,所以誰說不會
有這選項的存在?個案常不是握有個案記錄的第一線人員,專業人員是需
要協助保護個案隱私的。
雖然原po把自己的東西公開,但我想問題可能在它是個 "兩人對話",所以
會牽涉到另一人;今天不管另一人是誰,基於尊重,詢問對方的同意,或
許會好一點。當然,我也必須說,看了你的心理師寫給你的信,我個人是
覺得她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方式,而不是以此作法回應之;在專業的角度與
倫理裡,專業者自己要去思考為何會這麼緊張,又為何不能在下次與個案
見面時再面對面好好談談,而是藉此停止晤談?(即使不用晤談兩字,仍
可以溝通討論商量都好)
※ 引述《enjoyfafa (enjoyfafa)》之銘言:
: 最後,我想從你的狀況來看,或許我接下來講的你聽不下去
: 但我還是說,我深信任何一個個案要不要跟一個心理師"合作"
: 應該是要看這個心理師對你有沒有"益",而不是信任與否
: 講得更白話,任何個案找心理師,其目的都應該是解決問題及改善生活,而非"搏感情"
: 所以我想你可以再多想想這方面的問題,看若干次做完是否有什麼效果
: 以及對你而言,你要的是什麼?以及要選擇什麼?
上面這段話,我較不同意;這說法,好像是把心理諮商當成只是給建議、給答案,
就能解決問題?恕我大膽臆測,這麼說的人可能本身沒有被諮商過,或是去諮商
時也只是談沒有觸碰傷口深處的事情。
若心理師的存在不是信任與否,那為何需要建立關係?
沒有信任,關係就走不遠;沒有信任,談的議題就容易只停留在表面。
請問,哪個個案會想和一個他/她不信任的人談自己的心事?談自己的傷痛?談自己
不為人知、內心深處的瘡疤?
若無法觸及深處、無法讓個案因為信任而打開心門,試問心理師能解決什麼問題?
還是自以為給了建議、給了作法,就叫做幫忙解決問題?個案不再來了,很多時後不
是因為他/她的問題解決了,而是他/她覺得這些道理方法或建議,大家都會講,
但他/她過不去的複雜思緒就是卡在那裡,因為感受到心理師無法承接、或是不懂,
所以對心理師的專業度持疑,或是一旦感受到心理師不是真的想幫他/她、甚至欺
騙他/她,試問,這沒有信任,要如何讓個案感到有益?沒有益,是要如何合作下
去?
在我的角度裡,心理諮商不是像 "事情" 一樣用完成一件事、做完一個案子,它
就被解決了;既然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處處都需要建立關係與信任。
若連商場談交易、買賣都需要信任關係,更甭說這種需要個案鼓起勇氣談自己內
心深處不為人知的敏感議題,需要多少的信任做基礎才能建立並維持好治療關係了。
若要個案多想想而寫上面那段話的人是個心理專業人員,我想需要多想想的人
可能是你自己,以及你如何看待你和個案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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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0.11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SY/M.1428255475.A.845.html
※ 編輯: UYC (114.47.0.115), 04/06/2015 01:42:29
1F:推 a19930615: 第二大段根本是臨床和諮商的差異,我接受過3位臨床心理 04/06 01:50
2F:→ a19930615: 師和6位諮商心理師的諮商/心理治療,臨床的取向就是試 04/06 01:50
3F:→ a19930615: 圖解決我的問題,諮商喜歡談內心,告訴我她看到我什麼 04/06 01:50
4F:→ a19930615: 。 04/06 01:50
5F:推 a19930615: 另外,我的心理師是強迫我錄音的,她說我不錄音、不回 04/06 01:52
6F:→ a19930615: 家聽、不做作業、不練習,治療沒效是我的事。 04/06 01:52
7F:→ UYC: 你的心理師希望你錄音 似乎是為了助你治療 這出發點是好的 若 04/06 01:59
8F:→ UYC: 你覺得是被強迫而有任何不舒服 可以再和她溝通哦~ 04/06 02:00
9F:推 Jasy: 其實這不是個案放棄隱私權 而是個案選擇公開討論諮商內容 04/06 13:39
10F:→ Jasy: 跟你文中的狀況仍然有別 04/06 13:39
11F:→ Jasy: 關係人也沒聽過可填任何人的吧 這些內容怎可能向任何人提供 04/06 13:41
12F:→ Jasy: 關係人是基於法定監護人或家屬等關係才允許提供的阿 04/06 13:42
13F:→ Jasy: 再講直接一點 我們也無權得知a板友在錄音檔外的其他資訊吧 04/06 13:44
14F:→ Jasy: 也可能是因為你在國外吧? 制度與臺灣有別 04/06 13:50
我文中討論的個案放棄隱私權,和原po的事無關,我是在討論這選項的確有它的存在性。
再者,關係人不一定要是法定監護人或家屬,我文中講的是個案可以選擇他/她願讓對
方知道任何與諮商有關的事(有些個案和家人關係不好,甚至來諮商還會被嘲笑)
而我講的 "任何人",和關係人議題無任何關係!幫個案保密,是在很多小地方都要能
做好,不是只要不把諮商內容講出來才叫做保密!若個案已成年,今天有任何一個人
(非轉介者)打電話來詢問是否此個案有在你這裡,你會說yes嗎?若是,你就已打破保
密了;你今天和個案在路上相遇,你會主動和他打招呼嗎?若會,這舉措也是沒有保
護好個案隱私的一部份。
所以我指的個案放棄隱私權,包涵的面向是很廣的;而我的談任何人,正是指上面這
些情況發生時,我都可以完全不用再顧慮來電者是誰、身旁有誰,就透露任何的資訊,
不用考慮到個案的隱私。
我完全不是在討論a板友的事,我目前人也在台灣,真要談保密隱私,國外做的比台灣
謹慎小心,台灣沒有,不代表它就不需存在;我談的不是制度,而是概念。
我想給予個案應有的隱私或保密,不是基於制度,而是理念,從言行間點點滴滴的留
意,也是建立關係與信任的一種。
15F:推 popamospoet: 同意此篇所說的,任何人儘管是治療師應都有隱私權,錄 04/06 14:17
16F:→ popamospoet: 音因涉及另一人的聲音,不論何種關係,若要公開應都得 04/06 14:17
17F:→ popamospoet: 到當事者同意吧? 04/06 14:17
※ 編輯: UYC (36.236.158.130), 04/06/2015 17:43:28
18F:推 mango2014: a大,請問哪個第二大段是臨床和諮商的差異? 04/06 17:58
19F:推 a19930615: 問題解決(臨床)vs.觸碰內心深處(諮商) 04/06 19:29
20F:→ Jasy: 哦哦 a板友部分我也是拿來舉例 並不是在討論這件事本身啦 04/07 00:30
21F:→ Jasy: 因為臺灣法令印象中並沒有「拋棄隱私權」的相關程序規範 04/07 00:35
22F:→ Jasy: 即使這部分是倫理規範當中沒有涵蓋到的 不表示法律並無規範 04/07 00:36
23F:→ Jasy: 我想表達的意思是這樣 當然如果是談理念 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04/07 00:38
24F:推 ejiu6rmp: 推這篇 不是只有個案掌握錄音的擁有權 諮商師也有 04/2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