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P-PSV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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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 : 1.內文收錄,取消M文 : 2.被告發文前煩請通知板主與副板主,謝謝 :    3.希望被告爾後發文儘管使用乾淨的空間或使用HTML格式 : 將專業心得利用乾淨的HTML網頁格式編輯再上傳 : 4.請不要再發有廣告相關的連結 : 5.經由此事件~ : 判 被告 警告一次 : 而原告您也太急囉~都說在處理中囉~不需要一直使用噓文功能唷! : 嗶嗶! 黃牌一張~ : 以上 關於下午板主做出blog連結事件仲裁後~ 收到當事人來信~說明~ 日後發文還是會依前兩篇一樣~會附上連結 經板主與當事人交涉~(希望原po能換個廣告連結沒那麼多的blog~例:無名or樂多) 原po回應:應該不會換!!畢竟已經用很久! 由於本板是屬於大家的~因此即日起舉辦全民公投 請大家投票~~是否修改板規第六條? 連結有廣告收入的網站均犯板規,依板規處理~ (本條例針對點連結後,該廣告收益為個人而非提供免費平台的公司 例如:無名小站/樂多blog/奇摩blog...等大站~ 但經板友檢舉連結網站內還是有廣告收益的字樣及連結~視同犯板規) 請大家投出 贊成或反對~~並寫下您的看法~謝謝~ 請按下大寫 V 進入投票功能(三天後公布) --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by ycat + . .ˇ ˇ ˇˇ || ﹀ ̄▽ ̄ ﹏≦b ︶ ̄y – ̄ 新奇 溫馨 誇張 難過 實用 高興 無聊 生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08.154
1F:推 iotin:當然要修改嚕 不然大家有樣學樣 03/06 19:25
2F:推 iotin:如果這樣也行 那我以後去網上COPY人家的攻略來貼賺廣告費! 03/06 19:27
※ 編輯: myfancy 來自: 118.160.108.154 (03/06 19:46)
3F:推 ds1441:i兄真的可以試試看,你會發現熱情支撐多過於實質利益 03/06 19:44
4F:推 GMSniperII:版主,有人唬弄你不懂 blog, BlogAd 是要另外申請的 03/06 21:20
5F:推 GMSniperII:如果不是以賺錢為出發點的人就不會刻意去申請 BlogAd 03/06 21:22
6F:→ GMSniperII:而且 K 某是 pixnet 的付費 VIP,更不可能會有站方廣告 03/06 21:24
7F:推 GMSniperII:如同 iotin 版友所言,如果開放 K 某惡例在先,其他人也 03/06 21:26
8F:→ GMSniperII:會想比照辦理,我不認為 PSP 版值得為此人犧牲這麼大 03/06 21:28
9F:推 pm2001:我覺得KISSJOJO99做兩件事就行了 03/06 21:28
10F:→ pm2001:1.攻略整理完放懶人包下載 2.大概列一下賺多少 03/06 21:29
11F:→ pm2001:整理攻略我覺得ok,只是人家寫什麼整個複製過來太超過了 03/06 21:30
12F:推 GMSniperII:我的結論就是:他 blog 的廣告是可以自行決定撤除的, 03/06 21:35
13F:→ GMSniperII:跟他要不要換別家 blog 會比較少廣告是無關的 03/06 21:35
14F:推 GMSniperII:"廣告獎金真的收的到嗎?點這邊.有圖有真相,數據會說話" 03/06 21:39
15F:→ GMSniperII:我想這幾個字就夠解釋一切了 03/06 21:41
16F:推 GMSniperII:況且這事應該是互相,他撤除廣告,那反對一方就沒話講 03/06 21:49
17F:→ GMSniperII:不該是大家反過來適應這件事,也許有人會說不爽不要點; 03/06 21:50
18F:→ GMSniperII:但可不是每個人都像我們一樣知道那是內含廣告的 blog 03/06 21:51
19F:推 GMSniperII:偏偏很多就是不知道BlogAd運作模式的人就不小心被騙點 03/06 21:53
20F:→ GMSniperII:那這跟當初 Play-Asia 事件有啥兩樣? 有的人愛點就支持 03/06 21:54
21F:→ GMSniperII:那反對方的權益也該受到保護吧?(尤其是不知情被利用者) 03/06 21:55
22F:推 ds1441:不過我點網頁的時候並不在乎廣告這件事,你也該考慮一下吧 03/06 22:19
23F:→ ds1441:而且人家網頁上就註明有廣告收益,又沒騙人,BBS也不會自動 03/06 22:20
24F:→ ds1441:跳廣告給你看,你本來就可以不看了,不知道你在生氣什麼 03/06 22:20
25F:→ ds1441:他要不要放廣告跟其他人要不要點網頁,都是出自於每個人的 03/06 22:21
26F:→ ds1441:自由意志,部落格本來就有廣告眾所周知,哪有什麼被騙 03/06 22:22
27F:推 pm2001:blogAD算法有兩種... 03/06 22:29
28F:推 GMSniperII:他的案例是他明明可以完全沒廣告卻刻意擺的,我前面解釋 03/06 22:33
29F:→ GMSniperII:那麼多好像沒用? 你無所謂我當然尊重你,那你一直幫他, 03/06 22:33
30F:→ GMSniperII:你尊重過反對 blog 廣告的人沒? K 某有事先告知沒? 03/06 22:34
31F:推 GMSniperII:這件事應該是要被嚴肅以對的,可不像前面譏諷人看醫生或 03/06 22:39
32F:→ GMSniperII:幼稚那麼簡單;況且同 IP 推文事件也沒給個完全的答案 03/06 22:40
33F:推 GMSniperII:反正這事要繼續鬧下去也只是讓 NDS 跟 Wii 版看笑話 03/06 22:45
34F:推 GMSniperII:友機版大多數人都能認清此人真相,我們卻還要為他表決 03/06 22:48
35F:→ myfancy:GMS大~不用生氣囉~民主時代~就看開票結果囉~^o^ 03/06 22:56
36F:推 GMSniperII:基本上從他絡同 IP 的人來推文後,我就不相信民主機制了 03/06 23:00
37F:推 ds1441:G大我知道你很用心看待這件事,不過我就是不在乎廣告 03/06 23:01
38F:→ GMSniperII:再看 namokid 版友被擁護他的人圍剿的程度,我覺得表決 03/06 23:01
39F:→ ds1441:不管他是不是刻意,或是因此變成億萬富翁 03/06 23:02
40F:→ GMSniperII:似乎沒有效用,又 ds 你心裡怎麼想我完全不想知道,謝謝 03/06 23:02
41F:→ GMSniperII:你在乎他的攻略或資訊,我在乎那個商業營利廣告行為 03/06 23:03
42F:推 GMSniperII:他有刻意又沒預先告知就有欺瞞不知情版友之嫌 03/06 23:06
43F:→ GMSniperII:怎麼會是要連進 blog 後才知道有沒有廣告? PageView 也 03/06 23:06
44F:→ GMSniperII:是可以拿來當作網站賺廣告經費的籌碼您不曉得嗎? 03/06 23:07
45F:推 namokid:它有自己把錢列出來~有賺一千多 03/06 23:22
46F:→ yakami:辦投票很好笑嗎?? 為什麼辦個投票會給NDS和Wii版看笑話呢? 03/06 23:40
47F:推 volath:因為涉及廣告營利本來就是在ptt不允許的事結果要投票決定@@ 03/06 23:50
48F:推 GMSniperII:而且他還有同 IP 的親友(?)會幫他推到有優文 03/06 23:53
49F:→ GMSniperII:我今天就是太晚出聲結果來不及阻止第二篇優文產生 03/06 23:53
50F:→ GMSniperII:有興趣的不妨到 nds 或 wii 版看看,他連 m 文都沒得 m 03/06 23:55
51F:→ GMSniperII:也有版眾說他盜文盜圖視為己出,拿別人現成的賺廣告 03/06 23:56
52F:推 GMSniperII:其實我稍早本來很想跟他所謂的弟弟說一句忠告: 03/06 23:58
53F:→ GMSniperII:"既然比你哥早進入 ptt,怎沒教你哥在 BBS 上的禮儀?" 03/07 00:00
54F:→ GMSniperII:既然老弟是ptt的資深站友,怎還會容忍老哥這樣胡搞瞎搞? 03/07 00:01
55F:→ GMSniperII:還反而來推老哥這種文章還造成同 IP 的誤會(?) 03/07 00:03
56F:→ GMSniperII:不過反正這件事就這樣了,再多說也改變不了什麼 03/07 00:05
57F:→ GMSniperII:最後我希望版主解除所有我在 PSP 版文章的 m 文,謝謝 03/07 00:06
58F:→ iotin:原來盜別人的攻略來用又不加出處叫做熱情? 受教了! 03/07 00:40
59F:推 andachi:啊~再研究看看 XD 03/07 00:52
60F:推 phonebus:GMSniperII:其實這次我沒特別針對廣告blog一事 03/07 01:37
61F:→ phonebus:GMSniperII:你在乎他的攻略或資訊,我在乎那個商業營利 03/07 01:38
62F:→ phonebus:其實我從頭到尾只覺得你太執著,然後連自己的在意的 03/07 01:38
63F:→ phonebus:是什麼,也一直在變,從沒特別針對廣告到在乎那個廣告 03/07 01:39
64F:→ phonebus:這是對人不對事了,我也不認為該板真的因為這次事件之後 03/07 01:39
65F:→ phonebus:採取嚴格全面審查blog營利行為之後,會有多正面的影響 03/07 01:40
66F:→ phonebus:這次事件的重點,根本不在廣告,不是嗎? 03/07 01:40
67F:→ phonebus:結果演變到現在,只是因為板規無法可管,硬要抓廣告這條 03/07 01:41
68F:→ phonebus:來殺雞敬猴如此,個人看法,如有冒犯還請多包涵~ 03/07 01:41
69F:推 angusyu:可憐,以後台灣還有人會收集或撰寫資訊嗎? ... 03/07 03:22
70F:→ angusyu:你們是沒看過山寨版廣告嗎? 滿出來的咧.. 唉 03/07 03:22
71F:→ angusyu:附連結,註記內有廣告不就好了嗎,為什麼你們反應這麼大啊? 03/07 03:24
72F:推 ds1441:G兄我實在不想講難聽話,你的重點似乎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 03/07 07:16
73F:→ ds1441:事,你做這些事最大的成果就是沒人要寫部落格發攻略, 03/07 07:17
74F:→ ds1441:商業利益講的大義凜然,然而PTT到處是商業利益, 03/07 07:19
75F:推 ds1441:買賣,租賃,交換,到處都有專板,誰會為這些事大動肝火 03/07 07:24
76F:→ ds1441:或是言詞激烈的批評對方騙人什麼的,是你丟的石頭太大顆, 03/07 07:26
77F:→ ds1441:不是別人引起什麼水花,如果是拿盜用攻略這點還有點話講, 03/07 07:26
78F:→ ds1441:部落格放廣告是什麼了不起的毛?寫的好就算付錢也無所謂阿 03/07 07:28
79F:推 GMSniperII: phonebus,你先看清楚我說不特別針對廣告blog是哪一篇? 03/07 07:35
80F:→ GMSniperII:我原本只針對他找同IP的人(他自己還他弟弟誰曉得?)推文 03/07 07:37
81F:→ GMSniperII:那件事,那既然他老弟說是他作的,我們也只好相信他, 03/07 07:38
82F:→ GMSniperII:其他版友質疑他 jerryhom 的事請問他們給出個交代沒? 03/07 07:40
83F:→ GMSniperII:那既然他們選擇避而不談同IP推文的事;版主後來的討論重 03/07 07:41
84F:→ GMSniperII:點也在廣告blog方面,我當然也要跟著改討論的方向不對嗎 03/07 07:42
85F:→ GMSniperII:angu跟ds你們如果覺得少了他那個blog這電玩界的資訊就 03/07 07:44
86F:→ GMSniperII:好像從此斷了訊息那也是你們自己被他制約,版上其他版友 03/07 07:45
87F:→ GMSniperII:又不是沒能力提供電玩相關資訊,而且版友是不求回報的, 03/07 07:46
88F:推 kjtyan:個人覺得廣告連結也不是不可以,可以仿照Little-Games版 03/07 07:50
89F:推 GMSniperII:不要講得全 ptt 好像只剩他一人可以提供攻略, 03/07 07:50
90F:→ kjtyan:1.註明這連結有廣告 2.附上他盜連的原文網址 03/07 07:50
91F:→ kjtyan:這樣他要放他的廣告讀者都知道,又避開某些著作權的問題 03/07 07:51
92F:→ kjtyan:至於IP顯然已經不是重點,既然不解釋其中一個八成是雙帳號 03/07 07:54
93F:推 GMSniperII:K某自己都不出來講他作這些事的理由,你們是他辯護律師? 03/07 07:54
94F:→ GMSniperII:然後出事就說別版也怎樣,然後要PSP版為此人就地合法 03/07 07:55
95F:→ ds1441:部落格放廣告本來就沒違法 03/07 07:56
96F:→ GMSniperII:你們乾脆叫那些租賃版的版主來這邊當版主算了 03/07 07:57
97F:→ ds1441:你反應過度了,可能會為投票帶來另一種宣傳 03/07 07:58
98F:→ GMSniperII:隨你說了算,他有從中得到利益跟盜圖盜文,你覺得OK就OK 03/07 07:58
99F:→ GMSniperII:我無所謂啊,我前面已經說過對這個民主機制沒有信心 03/07 07:59
100F:→ GMSniperII:我看到 namokid 版友講一下就被你們群起圍剿就知道, 03/07 08:00
101F:→ GMSniperII:至少我們敢勇於指出哪邊有問題,好過駝鳥心態加盲從 03/07 08:01
102F:推 GMSniperII:不過我發現無論投票結果如何也都是要把廣告成份給剔除 03/07 08:09
103F:推 GMSniperII:或者是讓他學會尊重那些他過往不尊重的版友,這樣就夠了 03/07 08:11
104F:→ GMSniperII:我就已經說過了,如果他那所謂的弟弟是 ptt 老手,怎會不 03/07 08:12
105F:→ GMSniperII:知道要告訴哥哥說,盜圖文是不行的,同IP把自己文推到優, 03/07 08:13
106F:→ GMSniperII:這些都是不太好的行為嗎? 那你一直舉對他有利的版為例, 03/07 08:14
107F:→ GMSniperII:我麻煩你們也去 ptt 熱門版之一的表特版看一下,他在那 03/07 08:14
108F:→ GMSniperII:邊是不是被水桶一年? 03/07 08:15
109F:推 GMSniperII:有空也可以看看他是不是在 NDS 版被版主列入觀察? 03/07 08:18
110F:→ GMSniperII: (AID): #19R1BL9k (NDS) [ptt.cc] 最底下推文寫很清楚 03/07 08:19
111F:推 GMSniperII:反正我跟 namokid 等其他版友是反對方,你們則是擁護方, 03/07 08:23
112F:→ GMSniperII:我想我們還是不要再多講了,因為我們永遠會持相反意見 03/07 08:23
113F:→ GMSniperII:最後公開跟 kjtyan 版友道歉,我K某一律是指KlSSJ0J099, 03/07 08:25
114F:→ GMSniperII:不是指 kjtyan 版友,最後,我也不想再討論此事了, 03/07 08:27
115F:→ GMSniperII:反正我已經把我想讓大家知道的事表達出來 #19i9VYEK 03/07 08:31
116F:推 GMSniperII:我們都不該把美好假日浪費在一個自己不出面說明的人上, 03/07 08:37
117F:推 GMSniperII:反正這事反對方跟擁護他的人都不是最大贏家,真正的贏家 03/07 08:48
118F:→ GMSniperII:只有 K 某一人,廣告金他也賺了,版面也搏了; 我們輸了 03/07 08:49
119F:推 phonebus:在意輸贏的只有你一個~悲 03/07 10:53
120F:推 iotin:是嗎 我是站在GM那邊的喔! 03/07 11:39
121F:→ shung0301:話說版主有說1 和 2分別是贊成跟反對嗎? 我怕投錯 03/07 11:40
122F:→ shung0301:沒事囧,點進去就看的到了 03/07 11:43
123F:推 GMSniperII: phonebus 你要激我出來我只好再出來回應一下 03/07 11:43
124F:→ GMSniperII:我的確在乎輸贏猶如同你在乎我一般,否則你怎會去前面 03/07 11:44
125F:→ GMSniperII:把我分別在兩篇不同文章底下的推文剪在一塊? 03/07 11:44
126F:→ GMSniperII:你如果有興趣幫他辯解,那好,光撇開廣告部份不談 03/07 11:46
127F:→ GMSniperII:同 IP 推自己文進而變成優文一事你有興趣幫他解釋嗎? 03/07 11:47
128F:→ GMSniperII:還有其他不同位版友質疑他盜文盜圖當成自己 blog 素材 03/07 11:48
129F:→ GMSniperII:這件事你有辦法幫他合理化嗎? 再者,他前陣子有拿 PSP 03/07 11:48
130F:→ GMSniperII:某款遊戲的OST放在自己 blog 給人下載,辯稱是學術交流 03/07 11:49
131F:→ GMSniperII:那時我們大家是想說不要太狠,不然跟 pixnet 或SCE檢舉 03/07 11:50
132F:→ GMSniperII:他,光這些就夠他煩一陣子了,你要幫他就請繼續幫吧 03/07 11:51
133F:→ GMSniperII:如果你還有那最後一丁點的道德良知就該知道他對或錯 03/07 11:53
134F:→ GMSniperII:如果硬要搞,可以,我們幾個人每天就去幫他 blog 捧場, 03/07 11:54
135F:→ GMSniperII:但是,就拜託不要讓我們看到他上面有任何不法事物 03/07 11:56
136F:→ GMSniperII:如果他認為 ptt 是個很好的跳板就請再繼續利用吧 03/07 11:56
137F:→ GMSniperII:反正哪天他被檢舉可就不要怪 ptt 上人多嘴雜 03/07 11:58
138F:→ GMSniperII:現在我們在ptt上告訴他哪些是對或不對,這也只是虛擬的; 03/07 11:59
139F:推 GMSniperII:等到他真的不幸觸法被逮,我想你們應該也幫不了他 03/07 12:02
140F:推 GMSniperII:如果你們真的挺他就該教他明辨是非,而不是跟著起鬨 03/07 12:06
141F:推 GMSniperII:我突然又想起一點,他用縮址偽裝自己的 blog 網址一事, 03/07 13:33
142F:→ GMSniperII:而且明明他的 blog 原址都塞得進來,卻蓄意用縮址欺瞞 03/07 13:34
143F:→ GMSniperII:這點也麻煩請支持他的人幫忙解釋一下,塞得進來硬要縮的 03/07 13:36
144F:→ GMSniperII:用意何在? 難不成是 Play-Asia 縮址事件翻版? 03/07 13:38
145F:推 GMSniperII:縮址文章我都已經備份好,希望能給個滿意答覆,謝謝 03/07 13:41
146F:→ GMSniperII:即便最終這件事他能全身而退好了,反正我們的用意就是讓 03/07 13:42
147F:→ GMSniperII:大家認清他的手段,也希望他下此想再濫用ptt的高人氣衝 03/07 13:43
148F:→ GMSniperII:廣告績效前能三思,鄉民不是全都支持他的作法 03/07 13:44
149F:→ GMSniperII:當然我個人被支持他的人圍剿我也無所謂,如果有所懼我就 03/07 13:46
150F:→ GMSniperII:不會去揭發Play-Asia縮址跟某公務員版主上班打B的事了 03/07 13:47
151F:→ phonebus:如果跟你持不同意見的人,可以被你認為支持原po的話 03/07 15:38
152F:→ phonebus:那其實也沒什麼討論,因為就你的看法,我們是同一伙的 03/07 15:39
153F:→ phonebus:至頭至尾,我從來沒說過原po的行為是應該,而且你搬了 03/07 15:40
154F:→ phonebus:一大堆原po幹過的輝煌事蹟,來佐證自己是對的 03/07 15:43
155F:→ phonebus:試問,那又如何?世界上沒有所謂絕對的「對」與「錯」 03/07 15:44
156F:→ phonebus:板主所開的投票選項,更讓我覺得有待商確 03/07 15:45
157F:→ phonebus:還有你絕對正義的做風,不予置評~那是你個人的事兒 03/07 15:49
158F:→ phonebus:還有,邱毅應該很需要你這樣的助手~ 03/07 15:50
159F:推 volath:扯政治人物幹麻= = 這是psp板 不是廣告板 也不是政治板 03/07 16:38
160F:推 Laban:正義魔人退散 03/07 16:43
161F:推 GMSniperII:我只要你拿出 K 某所為是否合理化的解釋就好,扯那麼多 03/07 19:58
162F:→ GMSniperII: Laban,如果你能公平的要求廣告魔人,騙優文魔人退散, 03/07 19:59
163F:→ GMSniperII:那我會很樂意幫你請正義魔人退散,別忘了是先有廣告魔人 03/07 20:00
164F:→ GMSniperII:引出你所謂之正義魔人的,你不好意思要求廣告魔人退散嗎 03/07 20:01
165F:推 Laban:又開始跳針了 我討厭正義魔人的程度>廣告魔人 03/07 20:08
166F:推 GMSniperII:既然這樣那就無法順你的意了,你要擁護他是你的事 03/07 20:22
167F:→ GMSniperII:跟我們在這的訴求是不一樣,我們有提出要點,你只想趕人 03/07 20:24
168F:推 Laban:誰跟你在那邊擁護他了 03/07 20:34
169F:→ Laban:你只是把跟你意見不同的人 都當做擁護他的人罷了 03/07 20:34
170F:→ Laban: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我支持他了 我只是看不慣你的作風而已 03/07 20:35
171F:推 GMSniperII:我至少有列舉出事項,請問你在這串討論中有任何助益嗎? 03/07 21:18
172F:推 GMSniperII:還是只是打算點個火酸一句"正義魔人"就繞跑?這是目的? 03/07 21:24
173F:推 GMSniperII:我們上面至少還有討論正事,你一句正義魔人才來得莫名, 03/07 21:26
174F:→ GMSniperII:還好意思講別人跳針,那你看不慣我就也難怪被我誤會是他 03/07 21:27
175F:推 GMSniperII:的支持者,畢竟這件事我不覺得我有特別去打擾到別人 03/07 21:32
176F:→ GMSniperII:我整件事就只是圍繞在他的話題上,我可不知哪裡得罪你 03/07 21:32
177F:→ GMSniperII:既然你說不是那我就向你說聲對不起,但你看不慣我,我也 03/07 21:33
178F:→ GMSniperII:不會為你的看不慣就在這件事上有所退卻 03/07 21:34
179F:推 GMSniperII:版上的正義魔人沒錢賺也沒騙人,可廣告魔人騙人點選廣告 03/07 21:42
180F:推 GMSniperII:利用別人的一時不察與好奇心偷賺獎金;我也知道擋人財路 03/07 21:46
181F:→ GMSniperII:很容易成為箭靶,所以我也不打算再跟你爭論這件事 03/07 21:47
182F:推 ds1441: 如果今天說他盜用攻略很不應該還有點道理,廣告誰騙你了? 03/07 23:47
183F:→ ds1441: 用廣告賺錢這件事攻擊別人根本是你自己的問題好吧 03/07 23:47
184F:推 GMSniperII:我前面有說那撇開廣告後的那幾點呢? 你先想好要怎麼回 03/08 00:07
185F:→ iotin:我只想說 還給PSP版一個乾淨無廣告無小白的環境 03/08 00:10
186F:推 GMSniperII:另外,你再怎麼選擇性忽略廣告那一點也不代表別人都認同 03/08 00:12
187F:→ GMSniperII:廣告行為可以在 PSP 版就地合法,特別還曾縮址刻意誤導 03/08 00:13
188F:推 GMSniperII:他很多地方從一開始就有意欺瞞版眾,所以根本不需要跟這 03/08 00:25
189F:→ GMSniperII:種人作任何妥協,他不換 blog 就不換啊,為何要為他妥協? 03/08 00:26
190F:→ GMSniperII:為何不是一個失去誠信的人來跟整個 PSP 版妥協,而是整 03/08 00:27
191F:→ GMSniperII:個版要為了他去動搖? 這不合理吧,是誰有錯在先? 03/08 00:28
192F:推 GMSniperII:之前忘記是誰問我,為何我說 nds 跟 wii 版會看笑話? 03/08 00:30
193F:推 GMSniperII:我的答案就是:nds 版將他列入觀察名單,這卻為他在攻防 03/08 00:34
194F:推 GMSniperII: ds 我不知"用廣告賺錢這件事攻擊別人"何意? 03/08 01:14
195F:推 GMSniperII:闡述事實何時變成可以攻擊別人的一種手段? 03/08 01:17
196F:→ ahmygoddess:不好意思 請問版主一下 投票選項A與B的區別到底在哪? 03/08 23:34
197F:→ ahmygoddess:選A是贊成修改版規六 但是不要廣告 這樣幹嘛辦投票 03/08 23:36
198F:→ dkaa: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05/04 17:16
199F:→ dkac: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www.94istudy.comX 06/15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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