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baiser (愚者還是魔術師?)
看板PH-96
標題[公告] 96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貸款
時間Thu Jan 10 10:57:14 2008
主旨:公告96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就學貸款作業流程暨申請時應準備之證
件、程序等相關事宜。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9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學生具有學籍者。
(二)、本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擔任保證
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前項申請人及保證人均
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但保證人如為父母,僅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
戶籍登記,且雙方已同盡
納稅義務者,得為保證人。
(三)、學生本人及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年所得符合中低收入者(即年收入新台幣114
萬元以下),或未符合中低收入而家中有2人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即家庭
全戶《包括本人及父母或配偶》收入超過120萬元者,需自付全額利息;收入114萬元以上
至120萬元者需自行負擔半額利息。
二、貸款項目:學費、雜費、實習費、學分費、住宿費、平安保 險費、書籍費等各費
之總額(不含體檢費、英檢費、網路使用費及暑期住宿費)。
三、貸款銀行:本校符合申請資格同學申請貸款銀行為台北富邦銀行及其指定之分行。
四、申請貸款應備文件及對保手續請參照台北富邦銀行「網路銀 行」就學貸款線上申
請。
五、償還方式:
(一)、家中年收入未超過114萬元之學生,在校期間貸款利息,由教育部編列預算。
(二)、家中年收入在114萬元至120萬元間之學生,在學期間需自行負擔半額利息,並自
畢業滿1年後按月攤還本息(利息部分不再補貼)。
(三)、家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而家中有2人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需
要辦理就學貸款者,就學期間即需自付利息(銀行撥款到校後,隔月開始付息)。
(四)、畢業後滿1年開始償還貸款並付利息。
(五)、本貸款利率依教育部之公告及規定辦理。
(六)、未盡事宜請參閱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網頁作業須知。
六、辦理流程:
(一)台北富邦銀行申請流程說明:
步驟1:進入台北富邦銀行網路銀行網站,鍵入網址
http://www.taipeifubon.com.tw,點選「網路銀行」
直接點選「就學貸款專區」,再點選「就學貸款申請」欄
步驟2:先閱讀就學貸款相關約定事項及借據後,點選 「同意」,再依畫面指示填寫就
學貸款申請書。
步驟3: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時,資料均需填寫及點選清楚。(※本次請撥金額如果
不確定可以不用事先填寫,對保時確定金額後再親自填入,可貸項目:學雜費、實習
費、書籍費(高中限1000元、大專(含)以上限3000元)、住宿費(以校內規定最高標準金額
為限)、學生平安保險費、私立學校退撫基金、音樂系個別指導費。)
填寫完畢後點選「確認」鍵,出現本次申請資料,再次確定資料無誤後點選「申請送件」
步驟4:點選「列印就學貸款申請表」,列印3份撥款通知書,(若無印表機者請先自行存
檔至磁片中,再至他處列印)。
步驟5:對保前一天輸入資料,再持自行列印之三張撥款通知書及檢附下列相關資料至本
行指定之分行辦理對保。
1.學生及連帶保證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2.學生證(或新生錄取通知單)
3.註冊繳費通知單
4.同一教育學程前一學期之撥款通知書(若學生於同一 教育學程階段首次申貸
,則學生及保證人需親自至本行辦理對保,並簽立總額度「借據」。)
5.檢附距對保日前三個月內學生及父母(或監護人)、 連帶保證人之戶籍謄本。
步驟6:完成就學貸款申請及對保作業。
對保完成之撥款通知書三張,一張由銀行存執、一張由學生轉交學校存執、另一張學生存
執)
(二)、本校申請就學貸款申請流程說明:
步驟1:先至本校info網站,點選”學生”,再點選” 就學貸款申請”欄。
步驟2:點選”相關資訊”,閱讀學生就學貸款相關辦法,以瞭解學生就學貸款之權利與
義務。
步驟3:點選”線上申請”填寫各項資料。
步驟4:至列印申請表項下列印緩繳單。
步驟5:於97年1月25日至97年2月19日(辦理時間為: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中午1時30分
至下午4時30分,),攜帶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繳費通知單、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影本(含學生本人、父母、配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申貸書籍費者,
加附本人郵局存款簿封面影本)及緩繳單,至校總區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醫學院、社科學
院之學務分處辦理暫緩繳納,再至出納組換發新學雜費繳費單(或於學務處辦理緩繳一個
工作天後,至mis.cc.ntu.edu.tw/reg/網址自行列印餘額繳費單亦可),繳交未貸項目費
用,始完成註冊手續。
(三)、學士班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若需辦理就學貸款者,請
先至總務處出納組換發新學雜費繳費單,再依前述流程
辦理。
七、宣導事項:
(一)、請注意清償期限之各項規定,若有各項異動(如 升學、休退學、服兵役等)或
須延緩償還期限者,請主動與台北富邦銀行聯繫,並辦理相關手續。各項規定請詳參台北
銀行就學貸款作業須知,網址:
http://www.taipeifubon.com.tw/
(二)、學生或保證人未依貸款契約償還借款者,由承貸銀行將資料送請財團法人金融聯
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金融機構查詢;其已清償者,亦由承貸
銀行將資料送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註銷該記錄。
https://odsa.cc.ntu.edu.tw/loan/info/note.doc
公衛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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