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chess (I Love Avril)
看板PH-94
標題[公告] 「藝術設計學程」
時間Wed Jan 21 10:50:55 2009
公告主旨 歡迎修讀本校「藝術設計學程」(申請截止期限:98年1月23日)
公告單位 文學院--戲劇學系
公告時間 2008/12/25 下午 03:00:06
公告內容 本學程宗旨特色請參考學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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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mepage.ntu.edu.tw/~theatre/program/main.html
◎97學年度第2學期【藝術設計學程】申請截止期限:98年1月23日(由於開學前兩週適逢
新春假期,故提早截止收件)
◎修課規定
-本學程共22學分,分三類,各類學分修課分配如下︰
「設計基礎課程」一類至少6學分
「人文藝術課程」一類至少10學分(但學生主系所開設之課程不得超過2門)
「進階設計實務課程」一類至少6學分
-學生進入本學程前,所修之本學程開設科目,可採計為本學程學分。
-學生進入本學程前,於本校所修習之本學程相關課程,皆不得充抵。
-同一課程得兼為通識課程,並在4學分範圍內承認其通識學分。
-學程課程不限學程學生修習,但「進階設計實務課程」以學程學生優先,選修學生須符
合各課程修習限制。
-若修習本學程學生於畢業時仍未修完本學程規定之22學分,但考上本校研究所,得於研
究所修習年限內繼續修習未完成之學程學分。
相關網址 <
http://homepage.ntu.edu.tw/~theatre/program/main.html
聯 絡 人 劉怡麟
聯絡電話 3366-3303
電子郵件 <
[email protected]
傳真電話 2369-1350
公告對象 學生、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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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