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gi ()
看板PH-93
標題[公告] 97學年度起,修課學分數上限異動
時間Thu Jul 24 16:28:46 2008
※ [本文轉錄自 PH-94 看板]
作者: pugi () 看板: PH-94
標題: [公告] 97學年度起,修課學分數上限異動
時間: Thu Jul 24 16:27:31 2008
主旨︰自97學年度起,本校學士班學生於開學後網路加退選期間上網加選之「修課學分數
上限」規定修正如下。
說明︰
一、修正後之學士班超修上限如下︰
﹙一﹚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或名列所屬學系(組)該年級前10%者︰31學分。
﹙二﹚修讀輔系、教育學程學生︰31學分。
﹙三﹚修讀雙主修學生︰33學分。
﹙四﹚情況特殊,經系主任、教務長核可者︰33學分為原則。
二、前述(一)至(三)情況,學生可直接上網加選至規定超修上限學分數。
其他特殊情況,學生須另填「超修學分申請書」,送請系主任及教務長核可後,
始得上網加選至核可之學分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8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