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nsim (夏日嬋聲唱)
看板PH-93
標題[公告] 公告96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方式
時間Fri Apr 18 12:32:59 2008
一、借用地點及連絡人
醫、公衛學院畢業生請至醫、公衛學院事務組辦理;2312-3456轉8092張坤池先生。
二、借用期間及借用手續: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借用。
(一)個別借用;請於5月26日至6月6日(6月7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法社科學院及進
修推廣部可辦理借用至上午12時)至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
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
符後填寫借據及領取學位服。
(二)以班為單位統一借用:請班代表或代借人於4月30日至5月2日至借用地點領取借用
學位服名冊及借據填寫後於5月14日前交回,並於5月21至23日繳交學位服清潔維
護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
(三)歸還期間;學士服請於6月30日前歸還、碩、博士服請於7月31日前歸還(週一至
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四)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 (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
例日);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還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五)注意事項:
1.學位服數量有限,延畢生須俟6月6日當天學位服有剩時才可辦理借用。
2.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畢業生欲用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750元、碩士班
1300元、博士服2200元)。
3.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唯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損
情況,請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4.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自行洗燙,如因而造成褪色暉染或有毁損霉爛等
情事,按下列金額賠償:
一、學士服每套750元(帽250元、披肩150元、袍350元)。
二、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三、博學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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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agility:博士服是黃金做的嗎 @@" 04/18 12:47
2F:→ wlsherica:懲罰性質吧 04/18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