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bound (一婊人才)
看板PCCU_Talk
標題Re: [閒聊] 抽菸事件
時間Wed May 13 19:59:05 2009
※ 引述《TOYOTOMI (偷油偷米)》之銘言:
: 第一位同學認為教官也有打人....
: 我們來看一下....他所描述的過程(假設完全屬實)
: 該同學叫了幾次教官都不予理會
: 這個部分是否可以請報料的同學說明....
: 他叫教官的時候是很有禮貌呢?或者是語氣態度不好?
: 甚至是咆哮怒吼的方式?
: 如果是後面兩者....教官為什麼要予以回應?
: 又假設屬於後面兩者....當他上前去扯住教官肩膀時....
: 我想請教報料的同學...在該情況下換成你是教官...
: 你會和顏悅色緩慢的轉過頭來....說....請問同學有什麼事情嗎?
: 或者是下意識的認為遭受攻擊而進行「防禦性的反擊」
: 我想在這種情況之下教官的行為可以屬於「正當防衛」
: 當然我們可以假設那位同學是輕輕拍教官的肩膀...很有禮貌的說...
: 可以請教官把證件還給我嗎?
前面上述部分因為我不在場,我也不能揣測說話的語氣是甚麼
不過呢... 扣留別人的證件是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力這樣做的
所以或許起爭執的點就在這裡,被僅僅為行政職員扣留國籍證件
我不知道當事人會作何感想
就像你說的 下意識的認為遭受攻擊而進行「防禦性的反擊」
那麼如果說我陳述的事件經過是對的
那麼當事的同學可不可以也是下意識的認為遭受攻擊而進行「防禦性的反擊」?
事情其實學校的懲處就快出來了,或許還是得要求學校公布錄影帶吧...
我再來補個八卦好了
我夢到..噢不 是我聽老師說
人家那個可憐兮兮的教職員似乎已經改口了呢
好像真的先攻擊對方耶
順便在回應上篇文章有人說我以個人經驗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至目前為止在討論串中已經有三個事件來陳述教職員不當執法
而造成的誤會與爭執,不論事情大小,至少肯說出來的有三個人
竿子已經有三隻了,或許再多幾隻,打翻一條船其實也不難喔
: 客觀上所發生的事情透過主觀的觀點過後再描述出來.....
: 便有可能走樣....縱使你是當場看見這件事情....
: 或許也會因為這件事涉及抽煙者與不抽煙者的對抗
: 從抽煙者與不抽煙者主觀角度看這件事情...都會有所不同
: 所以建議上還是希望校方可以提供監視錄影帶畫面
: 只有錄影帶畫面可以還原真相....
: 另外一位同學提供教官曾經打同學的事件.....
: 只說了單純看同學不爽....並沒有提供該事件調查全文
: 我想畢竟都是大人了...而且不是混混流氓
: 不太可能因為看某個人不爽就扁他....
: 當然我們也是可以假設事實如此
: 不過我想還是必須要探求...學校是否有權懲處教官?
: 畢竟教官跟學校簽約聘僱的教授、行政人員不同
: 他們的性質跟駐校警察比較類似....
: 學校很可能無權對教官進行懲處...畢竟教官可能並不隸屬學校管轄
: 而是由國防部或教育部的某單位對他管轄....
: 因此縱使之前教官確實因為耍流氓看某位同學不爽就扁他
: 學校僅能對他口頭警告...那也是因為學校對教官沒有懲處的權限
: 但是學校對學生有沒有懲處的權限??
: 你說呢?
我的文章裡就有說,那位學生在不能吸菸的地方吸菸
教職員取締是很對的,應該為他鼓掌
但因為不當而造成的誤會,甚至還動手打人
那麼有參與的學生也該受到處罰
這就是學校對學生懲處的權限
學校或許沒有懲處教職員的權限
但你也說大家都是大人了
我們必須把真實交給社會和法律去懲處他
而不是讓記者用片面之詞來破壞人家對文化學生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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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7.201
※ 編輯: catbound 來自: 218.168.77.201 (05/13 20:01)
1F:推 Samuraiki:大部分的人聽到關鍵字理智線就會斷掉了 05/13 20:14
2F:→ Samuraiki:例如非吸菸區吸菸 打架 法律系之類的 05/13 20:15
3F:→ Samuraiki:同樣在禁菸 為什麼其他學校沒有打架事件? 05/13 20:18
4F:→ Samuraiki:這種學生加上執法人員的態度 哪個學校都會發生 05/13 20:19
5F:→ Samuraiki:只是不幸發生在文化而已 05/13 20:19
6F:→ catbound:像數字版上總是因為某幾個關鍵字 而導致於最後的焦點 05/13 20:20
7F:→ catbound:都在關鍵字上,根本沒有人注意到事件的因果 05/13 20:20
8F:→ catbound:是阿 你看討論串裡比較理性一點的文章 05/13 20:28
9F:→ camel0083:我比較好奇 為啥要扣留國籍證件? 學生證不就行了??不解 05/13 20:29
10F:→ catbound:根據我的認知,那位學生是因為不想被學校登記紀錄 05/13 20:30
11F:→ x6660512:覺得扣留證件就是...不論是居留證或學生證,畢竟校方人員 05/13 20:31
12F:→ catbound:他跟教職員說他可以被環保局之類的罰款但是不要被學校記 05/13 20:32
13F:→ catbound:所以才會拿出證件給他登記和錄影拍照 05/13 20:32
14F:→ x6660512:不是警方,不具有這樣的權力吧...(警察都不能隨便扣吧) 05/13 20:32
15F:推 fddk:等等...拿什麼證件有關係嗎??? 05/13 20:34
16F:推 trywill:..╮(﹋﹏﹌)╭..法律系是哪得罪了一樓啊~..明明就完全沒 05/13 20:34
17F:→ trywill:關~...請問那位學生是法律系的嗎?..還是受傷職員是法律系 05/13 20:34
18F:→ fddk:只能用學生證??? 為何要討論證件本身種類??? 05/13 20:34
19F:→ trywill:真是無奈...都進入司法程序了..一堆自以為的猜想和聽說 05/13 20:35
20F:→ trywill:早不是該收起來了...真是到底是誰硬是要吵呢..笑 05/13 20:35
21F:→ trywill:法律系很NICE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啊~( ̄y▽ ̄)╭ 05/13 20:36
22F:→ x6660512:這篇沒人在執著法律系的點吧...是我眼花了嗎= = 05/13 20:36
23F:→ trywill:nono...我是針對一樓唷^^~有人某篇硬是跳針到別篇來呢^^ 05/13 20:37
24F:→ catbound:推fddk 這當然不是拿甚麼證件的關係 05/13 20:37
25F:→ catbound:而是扣留證件的關係 05/13 20:38
26F:→ x6660512:一樓畢竟是自己以前經驗的關係吧,不過反正本篇重點無關法 05/13 20:38
27F:→ x6660512:律系,所以囉~算了吧 05/13 20:38
28F:推 Samuraiki:如果行政人員持有對方的證件 那一定是對方給他的 05/13 20:39
29F:→ Samuraiki:所以不能說是因為不配合而毆打 至少在這一點上有疑問 05/13 20:39
30F:→ catbound:推Samuraiki 所以我的推測支持那位同學有好好接受取締 05/13 20:40
31F:推 trywill:所以就說這是推測...是不算是正當事實..你一定要在版上繼 05/13 20:42
32F:→ trywill:續推測嗎= =a... 05/13 20:42
33F:→ catbound:因為我推測的相信和事實一樣 而且我的重點擺在教職員 05/13 20:45
34F:→ catbound:執法的問題 只是就這個事件來做一個討論 05/13 20:45
35F:→ catbound:而且那位教職員口口聲聲說自己被打 結果今天似乎坦承 05/13 20:46
36F:→ x6660512:但問題是媒體報出來的內容就絕對是正當事實嗎? 05/13 20:46
37F:→ catbound:有先動手打人 05/13 20:46
38F:推 Dorra:我想原po的意思是想提供大家另外一個方向思考吧? 05/13 20:47
39F:→ Dorra:因為剛開始整個一面倒的聲浪聲援老師 問題是真正實情 05/13 20:48
40F:推 trywill:你相信媒體講的都事實囉~.二手攤..在者推測的相信是你個人 05/13 20:48
41F:→ catbound:那麼是不是要請前面一直說老師正當防衛的人先輕輕的給自 05/13 20:48
42F:→ catbound:己的嘴巴打個巴掌呢? :) 05/13 20:48
43F:→ Dorra:有誰是真正知道? 沒人有確定答案 卻只是一面倒的謾罵 05/13 20:48
44F:→ trywill:的主觀吧...你要堅持己見我也沒什麼立場反對,不過對於別人 05/13 20:48
45F:→ trywill:的主觀立場...是不是也可以給予尊重?... 05/13 20:49
46F:→ Dorra:不過多一個思考方向雖然是好的 但也盡量別變成誤導orz 05/13 20:49
47F:→ x6660512:try沒有人不尊重你的看法,我們只是對於媒體報導及一面倒 05/13 20:49
48F:→ trywill:你這樣子一直肯定自己的主觀意見是事實本身就不客觀了 05/13 20:50
49F:→ x6660512:的現象有不同的看法罷了,新聞報導在法律判決前,也算是推 05/13 20:50
50F:→ x6660512:論嗎?那是否新聞內容也不該在版上討論呢? 05/13 20:50
51F:→ trywill:不過...這麼多篇下來不覺得立場不夠客觀很像在誤導了= =a 05/13 20:51
52F:推 Samuraiki:或許是一種被害妄想 05/13 20:51
53F:→ fddk:我不在意是不是推論...我只覺得這是一件很怪的事 05/13 20:51
54F:→ trywill:雖然我從來沒覺得老師一定是對的...但是這樣一面反過來要 05/13 20:51
55F:→ fddk:#1A1K-pXl 這篇我很好奇為何第一篇刪了 05/13 20:52
56F:→ trywill:指責...這樣立場失去中立..其實反而行成另一種誤導 05/13 20:52
57F:→ x6660512:我認為在事情未明朗前大家一面倒的攻擊其中當事人,甚至連 05/13 20:52
58F:→ x6660512:該當事人的父母都遭到批評,也是很不公平不理性的 05/13 20:52
59F:→ fddk:#1A1K-pXl 的內容又有何根據??? 有人說就是真的嗎??? 05/13 20:52
60F:→ catbound:我給大家的是另外一種思考,和一些八卦給大家知道 05/13 20:52
61F:→ catbound:或許誤導是從最先在新聞上開始的吧 05/13 20:53
62F:→ trywill:所以我也什麼都沒說啊~要不是某篇硬扯到系上我才不想出聲 05/13 20:53
63F:→ fddk:然後一堆人起鬨...也只靠單面說法大家就信了 超怪 05/13 20:53
64F:→ trywill:其實在判決出來都是無罪推定啊~誰說一定是哪一方的錯= =a 05/13 20:54
65F:→ catbound:哈哈 TRY大 其實沒有要針對你們系的意思 :) 05/13 20:54
66F:→ trywill:只是在推論序述中有些過於主觀的意見,就不該貼上事實二字 05/13 20:55
67F:→ kinling:有三竿子 就可以說 "這就是所謂的教職人員?" 你的樣本數也 05/13 20:55
68F:→ trywill:原PO我沒說你..我也知道~..我也只針對一樓唷>.^ 05/13 20:55
69F:→ kinling:太少了吧~"~??? "這就是站內公理一方所擁有的態度?" 偏激! 05/13 20:55
70F:→ kinling: 在 (引述你上一篇言論) 05/13 20:56
71F:→ catbound:推kinling 這句話或許太偏激但是事實上有三件或許更多 05/13 20:58
72F:→ catbound:我這幾天也接到很多水球有說很多執法取締不當的行為 05/13 20:58
73F:→ catbound:這只能說 這絕對是問題的所在 05/13 20:59
74F:→ catbound:如果說今天這是警察的執法呢? 台北市有三件或更多的衝突 05/13 20:59
75F:→ catbound:妳覺不覺得這就是政府的問題? 05/13 21:00
76F:→ catbound:同樣的 這就是我的想法! 學校的問題必須要有改善 05/13 21:00
77F:→ kinling:取締不當 就直接說~ 不過這件事情 是否不當 要先知真相@ @ 05/13 21:01
78F:→ catbound:沒錯 還是得等學校願不願意公布錄影帶 05/13 21:02
79F:→ kinling:不覺得 北市有三件衝突或以上 關政府啥問題阿? 有政府可以 05/13 21:02
80F:→ kinling:滿足所有人的要求嗎= =? 只能說盡量吧.... 05/13 21:03
81F:→ kinling:這樣就說政府有問題 感覺也有點武斷 應該說有改進空間較好 05/13 21:03
82F:→ catbound:哈哈 那是一定的阿 但是這不是管理階層的責任嗎:) 05/13 21:04
83F:→ x6660512:我想cat指的是警方人員執法時的衝突,那政府也必須有責 05/13 21:04
84F:推 seap:看不下去最後一句話,你接觸過的教職員是一船人,那三件是算 05/13 21:56
85F:→ seap:三竿子嗎?三筷子吧.. 05/13 21:56
86F:→ catbound:所以是要每個教職員都這樣才算嗎? 這個不算問題嗎? 05/13 21:58
87F:→ seap:任何一個教職人員行為不當校方都有責任,但不該說全部都是壞 05/13 21:58
88F:→ catbound:這不是比例的問題 而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教職員? 05/13 21:58
89F:→ seap:人,這是兩回事!! 05/13 21:58
90F:→ catbound:我在推文中已經說過 我不應該運用太以偏概全的用字 05/13 21:59
91F:→ catbound:運用文字的方式錯誤也請你見諒了 我只是想提出問題點 05/13 21:59
92F:→ seap:客氣了,我也認為教職員沒有特權~ 05/13 22:06
93F:推 rainbirdlee:如果沒記錯 除了警察 沒有人可以要求別人拿出證件 05/14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