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k (上吧)
站內P2PSoftWare
標題Re: [討論]經營海盜灣檔案分享網站 瑞典開庭審理四 …
時間Tue Mar 3 16:47:19 2009
※ 引述《danny0830 (大迷糊)》之銘言:
今日檢方結辯
-TPB是盜版的幫凶 共犯應該要同罪
-TPB每年可以從廣告收入一百萬美金 (他們是算TPB上有64個廣告條然後加上去的)
-反駁TPB的說法 TPB跟google不一樣 (真的每次都要提google)
=======
不知道為什麼檢方拿不到真實廣告收入的數字而要用估算的
TPB側的回應是他們只有2到4個廣告條 一百萬美金太誇張
網路上基本上都是支持TPB的 所以也很難看到支持檢方的評論....
明天TPB側結辯
來源:
http://arstechnica.com/tech-policy/news/2009/03/
prosecution-rests-case-against-wealthy-pirate-bay-admins.a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9.234.13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