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ma (OHYA!~)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退稅的錢會變成隔年收入?
時間Tue Mar 25 11:33:21 2014
剛才我媽苦口婆心提醒我,
說美國會要求把去年退稅的錢,當成今年的收入申報。
要我把去年那筆已經存進去的支票找出來,拿去當收入申報。
想請教一下版上的大大們,這種說法正確嗎?
(整個就覺得很怪......不是都扣過稅了嗎?XD)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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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84.168.92
1F:→ marathons: 去年州稅退稅,今年會收到1099-G,憑1099-G金額報稅. 03/25 11:59
2F:→ marathons: 如何申報,細節請參考 Form 1040, Line 10 相關說明. 03/25 12:18
3F:→ ultrma:可是我是加州居民用W2,也沒有收到1099-G的單子,這樣正常? 03/25 12:26
4F:→ cchris:聯邦稅的退稅不是第二年的所得,但州稅的退稅有可能計入所得 03/25 12:38
5F:→ cchris:所以州稅才會發出1099-G;只有列舉扣除額的人需列入退稅所得 03/25 12:39
6F:→ cchris:這是為了多退少補;前一年用太高的州稅額進行列舉扣抵聯邦稅 03/25 12:40
7F:→ cchris:所以第二年必須還給聯邦政府,否則就是佔了聯邦政府的便宜 03/25 12:40
8F:→ cchris:那每個人就每年都預繳幾萬州稅,就可抵一大堆聯邦稅,賺很大 03/25 12:41
9F:→ cchris:第二年這些州稅幾乎通通退回來,等於抵稅額是浮報的 03/25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