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ee001 (黃大懶)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關於OPT及美國工作問題
時間Tue Feb 28 11:44:52 2012
各位好:
小弟去年年底畢業後最近回台灣,但最近有一個工作機會,對方也邀請我到美國做
進一步的面試,並願意提供機票和食宿。我目前有EAD card和I-20,而OPT也
還在有效期限內(有效期限到明年初),有看過的文章得知這樣回美國會比
較有難度。所以請問如果我這邊請美國的公司提供我電子檔的正式interview letter
並且我印出來到時做為入關證明,這樣可以降底風險嗎?
因為希望能在不破壞OPT的效力下去面試,所以想請問板上有人有和我一樣的情況嗎?
或者可以提供我一些建議做為參考,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07.53
1F:推 amazed312:理論上是不行的... 02/28 11:55
3F:→ amazed312:OPT已經approved 而你在拿到工作offer前就出境的話, 是 02/28 11:57
4F:→ amazed312:你的OPT就已經結束了。要回美國的話除非拿offer letter. 02/28 11:57
5F:→ amazed312:不然不能以OPT的身分入境 02/28 12:00
6F:推 scarad:理論上 03/01 17:06
7F:→ landy1202:我前年opt時回台灣四個多月 美國沒找到工作但海關只看我 03/10 15:19
8F:→ landy1202:OPT卡就讓我入境了 也許碰運氣吧! 03/10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