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duck (alas)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H1 Pending
時間Sun Feb 12 13:15:32 2012
想請問版上的各位,
究竟在我這個狀下的H1b pending可不可以工作。
去年三月我拿到OPT,但有效期限只有11個月,
也就是2/18我的OPT就要過期。
去年六月我開始在一家非營利組織工作,
十一月機構找律師把h1b申請遞出,
今年二月初遞出加急,
這幾天收到要補資料需求,
也就是很可能在2/18到期前H1b可能還是pending.
因為看到的cap-gap extension申請時間規定是四月到十月,
針對Pending期間能不能工作,
我分頭詢問律師和學校。
律師說,我不符合cap-gap extension申請資格,
同時也不能工作,
單位主管和HR也都收到這說明。
但另一方面,學校國際辦公室說,
我可以申請,而且可以繼續工作,
在我沒有附上H1b的申請收據情況下,
且就直接把新的I-20寄給我了,
I-20上也確實列出visa status是H-1b pending的cap-cap extension,
同時也列出H1b申請收據號碼。
這下我困惑了,到底誰說的是對的?
究竟新I-20是沒有問題的嗎?
若在2/18後還沒收到H1b通過通知下,
我還可以工作嗎?
我是機構裡這幾年來年唯一申請H1b的外勞,
所以對機構來說全都是新經驗,而律師所說就是他們信任的依據,
如果學校所說屬實,不知大家有無經驗該如何向機構說明這狀況,
且繼續維持工作狀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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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2.95.149.59
1F:推 currant:H1B只要有申請,在宣布通過/否決 之前都可以合法工作 02/12 22:44
2F:→ cchris:你的律師是正確的,學校操作錯誤,不小心延長你的OPT 02/13 02:43
3F:→ cchris:至於這個錯誤會不會有不良後果,無法判斷,保守的人不建議 02/13 02:44
4F:→ cchris:總之,律師是對的,一樓的說法不完全正確,只有H1轉換時才行 02/13 02:44
5F:→ QQduck:唉!聽起來只能在下週用力把手指crossed努力禱告啊... 02/13 09:52
6F:→ QQduck:補充一下後來進展,希望給以後的申請者一些參考:後來仔細 02/19 07:52
7F:→ QQduck:檢查,i-20上OPT時間確實有誤,律師也說是學校誤發,所以 02/19 07:53
8F:→ QQduck:我若18號沒拿到,確實不能執行業務(到外訪案),但是一般 02/19 07:54
9F:→ QQduck:行政或受訓是可以的,所以領薪是沒有關係的(這點我還心有 02/19 07:54
10F:→ QQduck:存疑啦!),但幸運的是律師2/15收到email通知,隔天就收到 02/19 07:55
11F:→ QQduck:書面通知了!以上也謝謝大家的幫忙解惑 02/19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