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wawa (庫瓦瓦)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房屋稅扣抵所得的年度問題?
時間Tue Nov 8 15:17:51 2011
各位板友好,
小弟今年因為拿到資遣費,造成 所得衝高了一個級距,
想請問一下,
如郡房屋稅有 分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的部分,
稅單現在都已收到,
可以現在一次交清, 然後在明年file tax return 時將 這兩筆錢都
從所得中扣除嗎?
還是只能扣抵今年下半年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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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5.126.176
1F:→ KengC:我自己是當年付的當年算...我沒提早付就是了 11/08 16:49
2F:→ kruz:算付的當年,所以可以.比方說你兩張一張due 11月一張明年三月 11/08 22:17
3F:→ kruz:你今年以內兩張繳掉的話明年報2011 tax就可以扣抵兩張的錢.. 11/08 22:17
4F:→ kruz:不過這樣只有第一年會有三次... 11/08 22:19
※ kuwawa:轉錄至看板 LA 11/09 06:17
※ kuwawa:轉錄至看板 SanFrancisco 11/09 06:17
5F:→ dusa:哪一年繳就在哪一年的稅表上抵, 你也可以多預繳州所得稅 11/09 14:50
6F:→ dusa:(多預繳州所得稅可多抵聯邦稅, 假設你沒有AMT的問題) 11/09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