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ffton (Keep Going)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J1轉H1-B的報稅問題
時間Wed Feb 16 09:46:59 2011
我2009/8/17以J1的身份到美國,
雖然是公費身份但是老闆還是幫我用他的計畫加了保險,因此去年用1040-NR報稅
之後2010/8/25回台灣,2010/9/1開始換成H1-B的身份,到2010/9/21跟太太一起過來美國
因此今年報稅的時候我有
1. 1042-S (老闆幫出的保險費)
2. W2 (2010/9 -2010/12)
我看了Pub 519後,覺得我應該是具備First-Year Choice的資格,對嗎?
(剛剛發現我似乎不符何因為J並不計算進183天內)
如果我具備First-Year Choice的資格,代表我可以用1040報稅
那我太太是否有資格作我的dependent呢?
她除了2010/5的一個禮拜用B1/B2入境以外,9/21以前的其餘時間都在台灣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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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6.75.249.158
※ 編輯: loffton 來自: 66.75.249.158 (02/16 09:53)
1F:→ cchris:可以FYC;但別忘了必須等2011年成為居民後才能申報2010的稅 02/16 09:55
2F:→ cchris:所以FYC的人一般都必須先報延期,等時間成熟之後才能報稅 02/16 09:55
3F:→ cchris:而且標準的FYC是屬於dual status,報起來很複雜,某些人可改R 02/16 09:56
4F:→ cchris:pub 519有寫哪些人有資格選擇成為整年R;必須已婚且MFJ等等 02/16 09:57
5F:→ cchris:你的例子有機會可以在延期後選FYC+整年成為R;細節可自己查 02/16 10:03
6F:→ dunchee:"...對嗎?"-> Yes. pub 519上有舉一個例子(Nov 1 到美國 02/16 12:53
7F:→ dunchee:,你更早到,所以可以。按照上頭列的步驟做(別忘了file 02/16 12:54
8F:→ dunchee:extention) ///"其餘時間都在台灣 (2010/9/21)"-> 你是指 02/16 12:54
9F:→ dunchee:9/21和你一起過來美國,然後人也在美國(沒有回台灣),然後 02/16 12:55
10F:→ dunchee:9/21之前除了5月一個禮拜之外人是在台灣? 是這樣的話可以 02/16 12:56
11F:→ dunchee:別忘了申請ITIN) 02/16 12:58
12F:→ dunchee: 然後之後人也在... 02/16 12:58
13F:→ dunchee:你老婆部分不要理我說的 02/16 13:45
※ 編輯: loffton 來自: 132.239.134.57 (02/17 00:43)
14F:→ cchris:選了FYC,再選擇雙雙成為MFJ的全年R,那麼自然就可成為depend 02/17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