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djkl ( )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請問H1b的dependent
時間Wed Feb 2 02:40:41 2011
請問一下
我先生是H1b 我目前沒在工作
而先生的姪女(哥哥的小孩)是美國人
哥哥是台灣人有工作 沒有美國身分 所以未報美國稅
嫂嫂是美國人在台灣沒工作 所以應該也不需繳美國稅?
如果報稅時 他們夫妻兩個都未報姪女為dependent
這樣的話 我們可否報姪女為dependent呢?
如果可以的話 是否需要什麼證明文件或是匯款紀錄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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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3.164.171.18
1F:→ cchris:1040 instruction第15頁有詳細答案;小孩至少要和你同住半年 02/02 04:09
2F:→ dunchee:哥哥嫂嫂在台灣,然後姪女是和你們在美國住?(你沒有寫明 02/02 06:43
3F:→ dunchee:我本來以為你家住了5個人 然後哥哥是非法...) 02/02 06:44
4F:→ dunchee:是的話,那麼就填1040的6c(4個欄位) 這就夠了,不需要其他 02/02 06:46
5F:→ dunchee:證明文件(除非instructions有清楚的要求,因為你沒寫明細 02/02 06:47
6F:→ dunchee:節,所以這要你們自己看) 02/02 06:47
7F:→ cchris:如果姪女住台灣你卻號稱她和你一起住美國報撫養,就是詐欺了 02/02 07:56
8F:→ petshopboys:把姪女報成Qualifying Relative就沒有同住半年的限制 02/02 11:16
9F:→ petshopboys:請參考1040 Instruction 的P.16 02/02 11:17
10F:→ petshopboys:不過妳先生得證明provides more than half of the 02/02 11:31
11F:→ petshopboys:person's total support for the year(2010) 02/02 11:32
12F:→ petshopboys:如何證明姪女2010全年開銷的1/2以上是由先生提供的呢? 02/02 11:35
13F:→ baseguard:沒有撫養事實的話是偽造文書 02/03 08:19
14F:→ asdjkl:所以看來有一起居住超過半年且扶養事實就可以了 謝謝大家 02/08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