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oratsai (Flora)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回台灣了 但不知道要怎麼報稅
時間Tue Feb 1 23:16:20 2011
去年在美國工作到11月
然後就回到台灣
最近之前公司的秘書寄給我了表格說要報稅
但之前都是在la找會計師直接報
沒有嘗試過線上報稅軟體
偏偏現在又卡了一個很尷尬的事情
就是其實我工作的時候是拿opt
但公司秘書說因為制度問題 我們公司所有人的稅都是報h1B的
所以代表我已經被多扣很多稅了
但我還在美國的時候
律師有說
等到報稅期間我在去找他和他拿一個單子填寫就可以證明我是OPT
可以退稅的
但但但
我人已經不在美國了
真的不知道要一切要怎麼辦
難道就得被扣掉多的稅了嗎?!
謝謝幫我回答問題的善心人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4.76.51
1F:推 clarkchang:因為OPT,你被多扣稅的是SS/Medicare那7.65% 02/01 23:31
2F:→ clarkchang:與年度所得稅報稅無關,退的方式也不同。而且理論上 02/01 23:31
3F:→ clarkchang:OPT因為可扣除項目較少,可能要比h1b多繳所得稅 02/01 23:32
4F:→ cchris:總之,差別非常有限,FICA的退稅和所得稅無關,相當的費力曠時 02/02 02:24
5F:→ cchris:而且如上面所說,你申報成居民而賺到的deduction比OPT省更多 02/02 02:25
6F:→ cchris:總之,沒必要為了這樣的小事把自己弄得太複雜 02/02 02:26
7F:→ floratsai:那是拿1040NR-EZ & Form 8843這樣填寫對嗎?!可是我沒有 02/02 08:06
8F:→ floratsai:收據可以證明我需要被扣除的項目,請問那個可以扣除的是 02/02 08:07
9F:→ floratsai:要列舉出來嗎?! 02/02 08:07
10F:→ cchris:不easy的情形適合用1040NR(而非NR-EZ);列舉可讀說明書 02/02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