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Cfuture (一整個難過呀會放空了 品)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亞洲] 有關離職 造成的已開票的機票費用
時間Sat Jan 8 11:24:11 2011
我目前的工作是外派海外的 我是隸屬在台北總公司,過年前會回台灣
預計在年後提出離職
目前公司已經幫我訂(已開票)過年後回中國的機票了
想請問的是,若我年後提出離職(不再回中國了)
公司若把機票的費用算在我頭上 從我的薪資裡面扣除的話
想請問這樣是否合法?
若違法的話,是觸犯了哪項法律或法條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220.230.78
1F:→ SonySonySony:這個很麻煩,就算他違法你會為了一萬元打官司嗎?? 01/08 13:43
2F:→ SonySonySony:台灣很多公司都是這樣大欺小,不像外商乾脆... 01/08 13:44
3F:→ SonySonySony:重點是,你自己提離職有站得住腳嗎(一個月前??) 01/08 13:44
4F:→ TripleC:給樓上 離職就離職哪來一個月規定...除非你是資方 01/09 01:04
5F:推 clarkchang:按照勞基法規定即可,一般兩個禮拜前告知已經很夠了 01/09 06:15
6F:→ JCfuture:以我的年資 目前僅需提早10天 01/09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