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thinkable (生活充滿驚奇)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關於換工作的問題
時間Sun Dec 26 23:21:58 2010
最近找到新工作, 打算在過完年後向公司提出辭呈,
我因為沒有離職的經驗, 所以不是很清楚離職的時候該如何處理,
我要去的公司是現在公司的競爭對手, 不知道我現在的公司會如何反應,
假如我現在的主管與同事追問我的新公司與新工作的詳細內容,
我應該據實以告嗎? 我喜歡誠實, 也不想有事情瞞著別人,
想在離職前這一段時間跟主管同事好好相處,
只是我不了解美國在離職這方面的文化,
被主管同事追問而透露新工作的內容, 會對我未來的新工作有什麼不利的影響嗎?
基本上我不可能洩漏什麼商業機密(沒那麼重要 哈哈)
也不可能從現在的公司偷什麼東西過去, 所以希望現在的公司不要在這方面刁難我,
謝謝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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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238.78.188
1F:推 brandont:一般是兩個禮拜前提 notice, 你可以不用講你之後去哪上班 12/26 23:25
2F:→ brandont:兩個禮拜只是方便 HR 結算跟補人而已 12/26 23:26
3F:→ brandont:但你要看員工契約有沒有競業禁職相關的規定 12/26 23:26
4F:→ brandont:基本上你兩個禮拜前提, 公司從你提之後任何時間都有可能 12/26 23:26
5F:→ brandont:把你東西上鎖打包讓你走人 12/26 23:27
6F:→ brandont:到新公司穩定了再找老同事敘舊即可 12/26 23:27
7F:→ brandont:基本上不要牽涉營業機密, 不要透露跟帶走任何客戶相關的 12/26 23:28
8F:→ brandont:資料跟細節, 一般不會有太多麻煩的 12/26 23:29
9F:→ unthinkable:謝謝你的回應! 換句話說如果我的主管同事追問我 12/26 23:43
10F:→ unthinkable:的新工作,我誠實說出, 也應該不會有什麼麻煩吧? 12/26 23:43
11F:→ unthinkable:再次謝謝你~ 12/26 23:44
12F:→ gggould: 我之前離職沒說 不說一定沒事 說了不一定有事 12/27 02:24
13F:推 genie2:我覺得提出辭職的時候一併據實以告比較好 12/27 11:34
14F:→ genie2:通常如果去競爭對手的話,你告知的那一天就是在原公司 12/27 11:34
15F:→ genie2:上班最後一天,會立刻叫你回家不可再進公司 12/27 11:35
16F:推 brandont:要有心理準備, 你不提去競爭對手那公司還會慢慢處理 12/27 23:17
17F:→ brandont:你讓直屬老板知道他不馬上處理你就是他的問題了 12/27 23:17
18F:→ brandont:不提是對你老闆比較好做, 不然會害到他的 12/27 23:18
19F:→ brandont:離職原因講的含糊無妨, 反正大家都心知肚明 12/27 23:18
20F:→ protisthuang:我的經驗是有問才說,沒問實在不需要主動說 12/28 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