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elicia (加州的陽光)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有關OPT工作問題
時間Sun Nov 22 08:34:00 2009
目前是用OPT工作
也找到相關的工作
不過因為時數不多
想多賺一點
不知道可不可以做其他
和主修無關的工作
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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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214.9.32
1F:→ changchia:最多兩份各自平均每週20小時......印象是這樣 11/22 14:29
2F:→ changchia:有個每週最多工作40小時的限制在那邊 11/22 14:29
3F:→ changchia:被USCIS查你工作和所學領域關係講不出道理來就會被刁了 11/22 14:30
4F:→ feelicia:可是我念吉他 教吉他的一星期有10就不錯了吧= = 11/22 14:35
5F:→ feelicia:有的領域我覺得很難達到20小時 哀哀 11/22 14:35
6F:→ changchia:拍拍 政府怕機會被濫用~ "實習"要和學習領域有關才合理 11/22 17:05
7F:→ changchia:畢竟這是學生簽證衍生出來的...... 11/22 17:06
8F:→ feelicia:哀哀 可是可能連支付房租都有困難 很煩 因為不景氣 11/22 17:48
9F:→ feelicia:很多本來要用我的音樂出版公司喊停 推薦我的老師都傻眼 11/22 17:49
10F:推 scafi:你所做工作跟所學不同 你H1會過不了的 11/23 10:37
11F:→ feelicia:我不打算申請H1 因為我男友是美國公民 可能直接結婚省 11/23 14:58
12F:→ feelicia:前省事 不過不能現在結 因為要先見我爸媽先 11/23 14:59
13F:推 eje:現在先當個私人家教之類的不用報給政府知道 11/24 14:32
14F:→ eje:結婚之後就沒限制啦 11/24 14:32
15F:→ feelicia:沒辦法做其他的part time工作嗎??我家附近沒啥家教機會>< 11/26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