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ccc (so what?)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滯留時間
時間Fri Aug 28 07:32:14 2009
不好意思
想請問有關OPT的滯留時間
我opt是從去年10月26開始
也在11月份找到工作 開始上班
今年也順利拿到h1B
會在10月生效
因為某些原因打算回台灣了
想請問
我打算在九月中把工作辭了
在h1b還沒生效前
是不是我還是處於OPT的狀態
那麼 我的留美期限
是不是在10月26日opt過期後 還有兩個月可以打包?
也就是說我可以在美國一直留到12月26日?
不好意思 要麻煩大家了
謝謝 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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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247.40.133
1F:推 l23:你10月1號之後就是H1b了 離職就得馬上走 08/28 08:35
2F:推 cchris:如果沒有失業超過90天的話,的確會有60天緩衝期;否則就沒有 08/28 08:36
3F:→ l23:抱歉看錯XDDD 九月中辭職應該是回到opt狀態沒錯 08/28 08:36
4F:→ ticcc:所以請問 我最晚 應該什麼時候離開美國 如果我在OPT狀態? 08/28 08:48
5F:→ cchris:如果你的H1有含境內轉換,10/1會自動轉成H1,一辭職就沒身份 08/28 09:12
6F:→ cchris:所以你必須寄信去移民局取消H1的申請,也無法判斷它有無收到 08/28 09:13
7F:→ cchris:這種情形移民局很容易搞混,要很小心;不過逾期60天不是大事 08/28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