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st (這些分鐘妳有沒有想過我?)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Re: [北美] 新法OPT的問題 (已爬文)
時間Mon Aug 11 14:28:06 2008
好啦好啦,問題還是要解決,我只能說,違法的方式就不要拿來討論了,
因為違法就是違法,板友如果建議了違法的方式,結果不懂事的小朋友看了
就照做,到時候出了差錯大家也都不樂見吧。
簡單的說,合法留在美國的方式: (如果工作不是重點)
1. 回去學校唸書, 這樣愛情也不會中斷, F1 是你的好朋友。
2. 逼婚, 不管對方是 F1, H1B, J1, 還是公民,就衝了吧!
(如果是綠卡就再看看再聯絡)
合作留在美國工作的方式:
1. 找一個可以第一個學期就 Fulltime CPT 的學校, 撐到明年十月。
2. 請公司幫你辦職業移民綠卡,最好是 EB2,運氣好的話工作間隔可以小於三個月。
3. 公司如果可以辦 J1,也可以撐一下。
4. 對方是公民的話,還是可以來逼婚那招的....
應該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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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4.16
1F:推 clarkchang:還有H3,可以撐十幾個月 08/11 14:37
2F:→ pest:c大, 我的律師說H3也不算合法... *發紅牌給C大* 08/11 14:38
3F:推 bryansun:不是每一個F-1都可以帶老婆來讀書的哦 08/11 14:39
4F:推 clarkchang:這我就不曉得了,去年沒抽到,公司律師就是叫我用H3 08/11 14:50
5F:推 frodolai:我前同事之前沒抽中H1, 曾使用F1多留一年, 第二年抽中了, 08/11 15:01
6F:→ frodolai:可是他不知道是帶衰還是怎樣, 回去換H1 visa時被check了 08/11 15:02
7F:→ frodolai:二個月, 最後還是給他過了, 不過我們公司等不了二個月, 08/11 15:03
8F:→ frodolai:只能請他另謀高就, 也許只是碰巧單一case, 對了他是F1CPT 08/11 15:05
9F:→ frodolai:只能說投機風險大, pest大的提的方法才是王道~ 08/11 15:06
10F:推 frodolai:我不知道他被check啥, 只知道當初這邊律師寫信也幫不上忙 08/11 15:12
11F:→ mickfang:所以要用CPT的話,必須在念一個比之前還高的學位嗎? 08/12 02:26
12F:→ pest:不用,但應該不同於已有的學位,並與現在工作有關 08/12 02:30
13F:→ pest:因為CPT應該是要做跟學位相關的工作 08/12 02:30
14F:推 miluco:有個簽證叫做O1,但是不是每個人都適用 08/12 03:21
15F:推 maxisam:如果是綠卡就再看看再聯絡 XD 08/12 05:12
16F:推 kruz:撐看看辦不辦得到 U1? ;-) 08/12 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