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enching (好久不見!)
看板Ordnance54-2
標題[心得] 再續 參一!
時間Fri May 13 22:43:57 2005
再來說
會辦
會辦這個東西比較簡單....就是用會辦單去會你部裡面別的單位...
比如說我舉個例子...我們下級單位裡有學長要報考政治作戰學校的英儲班...
英儲班有規定...不能有什麼違紀事件阿什麼之類的...這個時候你就要打
會辦單....然後把會辦的單位打上去...像這個例子就是政戰處(的保防官)
然後打會辦事由...通常是寫"請就案內的某員審查其資格"
然後訂在來文的最上面拿去給會辦的學長或長官蓋章! 這樣就算會辦完畢
什麼"連續會"或是"分會"的可以不用管(我上面的學姊說的)....
會辦大概是這樣!! 簡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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