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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北部〉傳統漁場列護魚區 後龍龍津里民
時間Sat Aug 20 21:51:21 2016
〈北部〉傳統漁場列護魚區 後龍龍津里民反彈
劃入後龍溪封溪護魚區段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
後龍鎮龍津里位處後龍溪出海口,早年為漁港;長期以來,也是居民捕魚、抓蚵仔的
傳統漁場,但卻被縣府劃入後龍溪封溪護魚區段,近年來居民頻頻遭釣客檢舉被罰,引起
地方反彈。縣議員鄭秋風認為地方「靠海吃海」,批評縣府劃定不近情理;縣府農業處表
示,會召集地方意見,尋求解決方案。
龍津里於清康熙末年時,稱「礁荖叭港」,之後又稱烏眉港,日治時期改為「公司寮
港」,由於公司寮位置重要,位居後龍對外的海運要津,改稱「龍津」。
早期公司寮港燈火通明的景象更是列為苗栗八景之一的「寮港歸舟」,但因為漂沙嚴
重及後龍溪沙淤積影響,港內泊地及港口航道隨浚隨淤,且水域及腹地皆狹小,寄籍漁船
相繼離去,港口沒落,但居民在世代傳承下,仍多從事捕魚、抓蚵仔。
但縣府於一百年十二月五日公告,將後龍溪封溪護魚的範圍,從原本的台一線後龍大
橋,延伸到台六十一線西濱公路路橋,地方漁民過去的「傳統漁場」也被劃入;近年來,
漁民在出海口撒網捕魚時,頻頻遭釣客檢舉,而被法辦罰錢。
顧及生態 縣府將尋解決方案
龍津里長李銀海說,後龍溪出海口,從祖傳以來,就是地方捕魚的漁場,居民會撒網
捕抓淡海水交界洄游的新鮮魚類,到市場販售或賣給餐廳,以貼補家用,縣府的作法,讓
地方人士十分不滿;鄭秋風則認為地方「靠海吃海」,天經地義,批評縣府此作法不近情
理,要求縣府設法解決。
縣府農業處長許滿顯表示,此封溪護魚公告已實施多年,如今地方居民有異議,將會
召開說明會,彙整地方意見,在顧及漁民權益與生態維護的前提下,尋求解決方案。
竹南警方表示,公告封溪護魚河段,全面禁止以網具類漁具,包含定置漁網漁具採捕
水產動物。違反以上規定,都將依漁業法處三萬元到十五萬元罰鍰,後龍溪出海口河段,
平均每個月接獲一、兩起檢舉網具捕魚案件。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3517
(自由時報 201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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