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gtashan (紅塔山)
看板ObataTakeshi
標題[情報] 海瀨11號捏他
時間Fri Aug 6 17:53:2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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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瀨11號第一宣傳部部長
入社8年平社員吉田君
想當年頭笠紙袋見工
曾因傷人罪被判坐牢兩年緩刑三年
但儆惡懲奸如現代奇拿,網路譽為「救世主海瀨傳說」
五百萬人署名保護:「不要抓海瀨11號,要抓就抓jump漫畫家平丸一也」
為生活強忍毆打的本性,快忍不住,但再因此被捕的話人面海瀨濱田君怎辦?
在人性與海瀨性之間爭扎
決定去醫院切除兩臂,醒來發現被政府抓住,要研究他雙臂...
當然,沒有續集。
但還有另一作品會刊登jump 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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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48.239.142
1F:推 tyui0459:這是什麼劇情啊... 08/06 21:22
2F:推 BeSova:有誰看得懂...? 08/06 21:25
3F:推 howerd11:看無@_@ 08/06 22:24
4F:→ laechan:簡單的說類似「部長島耕作」特別篇,直接取海瀨升部長後的 08/06 22:55
5F:→ laechan:某一段故事開始(此時入社八年),並提到之前曾因傷人被判刑, 08/06 22:56
6F:→ laechan:但緩刑(所以無入獄).他的另一個同伴則是人面海瀨濱田 08/06 22:56
7F:→ laechan:海瀨為了不使自己再犯暴力傾向決定切雙臂(擁有強大力量) 08/06 22:57
8F:→ laechan:政府當然不放過這個研究的機會.劇情性質類似第九禁區 08/06 22:57
9F:推 ashirogimuto:工作完後像路易13世一樣從公寓眺望東京鐵塔超爽 08/07 08:39
10F:→ ashirogimuto:以上為平丸一也本週Jump卷末的作者的話 08/07 08:40
11F:→ hongtashan:應該是喝著路易十三吧? 08/07 10:10
12F:→ hongtashan:海瀨11號用兩年時間晉升部長,吉田做了八年還是平社員 08/07 10:12
13F:→ hongtashan:平社員吉田酷似責編吉田 08/07 10:13
14F:→ ashirogimuto:感謝更正 08/07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