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f775 (pf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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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罵遊戲對手是北港香爐 判20天
時間Thu Oct 18 21:19:06 2012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439357.shtml
罵遊戲對手是北港香爐 判20天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2012.10.18 08:50 pm
26歲林姓男子打線上遊戲,在遊戲中與暱稱「棠炘」的角色敵對,林不滿棠炘,竟在遊戲
中罵她是「北港香爐眾人插」,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林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為2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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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2.55
1F:→ enjoyyou :新聞倒是看不出法官判的依據是什麼 10/18 21:29
2F:推 smartchao :之前有過案例阿 角色或帳號視同本人 是有法律效力的 10/18 23:10
3F:推 ThunderBlade:網路上真的很多沒禮貌的人,被告真的是剛好 10/19 00:10
4F:推 tera :本來就可以告 網路上言論本來就要自重 10/19 14:47
5F:推 QQmother :像我網路id都取名叫老木 如果有人公頻吵架罵幹林老木 10/19 21:19
6F:→ QQmother :我就可以告他拿錢 好爽(誤 10/19 21:19
7F:推 e1q3z9c7 :法律是保障權益的底線 不是拿來出氣用的 10/21 19:09
8F:→ Justisaac :我覺得能讓對方用法律來出氣 那個人本身也做得太超過 10/22 12:55
9F:推 DownHeal :法官判得好,要是面對面他就不敢罵了吧! 10/27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