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x (老V)
看板ONE_PIECE
標題Re: [心得] 新的進板畫面太棒了XD
時間Mon Nov 29 23:22:33 2010
※ 引述《PrinceBamboo》之銘言:
: 作者 PrinceBamboo (竹筍王子) 站內 ONE_PIECE
: 標題 [心得] 新的進板畫面太棒了XD
: 時間 Mon Nov 29 22:34:47 2010
: ───────────────────────────────────────
: 新的進板畫面 結合了三篇文章
: 實在太有梗了XD
: 也有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
: 是新任板主綜合的嗎?
: 建議其他舊的畫面可以選擇淘汰一些 營造更新的氣象
: po文畫面的棉花糖喬巴也可以更換
: 一點心得^^"
各位板友大家好,先謝謝大家的支持!沒想到竟然會有板友發現XD。
小弟在此補充一下:
那個新的進板畫面,只有文字是我畫的,其他則是美工魔人的傑作。
原則上,既有的進板畫面,在我剛上任的情況下並不會做更動,相信未來也是。
我考量的原因有二:
1.就版面美工來看,我的功力遠遠比不上他們,那些都是藝術品,既然是藝術品,也
就不應該有下架的一天,除非太衰 PTT掛了。
2.如果新官上任,就把舊版面全部砍光光,難免會引起長期瀏覽海賊板的板友微詞,
對雙方來說會產生不信任感,導致未來板主在執行板務方面都會左支右絀;歷任的
板主群看到更會不認同新任板主,這也跟職場倫理多少有點關係。
畢竟都是歷任板主的心血,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被改變的。
另外,也順便在此一併回覆板友的站內信,算是新任板主的「SBS」...XDD
Q1:今日版面一堆 m文,標準何在?是否也要將歷任板主的文章一併m起來放?
A1:M文標準可按[Tab]鍵參照說明,但有所謂的「磨合期」,就像新法上路一樣, OK
就發佈上路,不ok就退回修正。
法律有所謂的 「不溯及既往」,不能去更動舊有的文章,除了避免看板資源浪費
以外,權責歸屬性也是考量的依據,這樣日後發生爭議時, 繼任的板主能快速找
出當初處理的人是誰。
舉例來講,板友看到m文一堆的日子就是今天,權責歸屬性就屬於我,未來如果真
的不妥,砲口就是直接對著我。
Q2:我採用的新進板畫面,有沒有問過原圖作者?
A2:這部分我必須坦承,
我是大膽的採用,主要原因如下:
進板畫面,是代表一個板面的精髓所在,雖然上板面沒有P幣可以領,但那是一種
無形的成就跟榮譽,我其實蠻相信大部分的板友都很樂意被採用的。
此外,這部分也拜板友來信指正,如果沒確切註明出處,或者是濫用 ψ符號,會
對原作者造成被惡意引用的負面觀感,這部分我未來在參考著手時會更加小心。
當然,如果還是造成原圖作者的不愉快,小弟也在此先說抱歉,並儘速改進, 以
避免後續效應擴大。
以上說明,謝謝!
vinx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28.35
1F:推 flydeer:推! 11/29 23:24
2F:→ johnson77811:推~ 11/29 23:25
3F:推 lic3:推 11/29 23:25
4F:推 Modchip:難得看到一個人才,vinx你就大有可為、大有可為啊!! 11/29 23:50
5F:→ Modchip:小弟斗膽斷言,你他日的成就,決不在白鬍子之下啊啊!! 11/29 23:51
6F:→ nonoise:我覺得....... 主動去信取得許可 更棒哦 11/29 23:51
謝謝板友的意見回饋,我先將該篇進板畫面鎖住了,也有板友來信給我實質的做法。
我會先去信予相關板友,等獲得同意再開放。
7F:→ Modchip: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11/29 23:51
※ 編輯: vinx 來自: 218.171.128.35 (11/29 23:53)
8F:→ kennyken220: 真的不太妥阿= =||| 樓上ANSI強者! 11/29 23:52
9F:→ kennyken220:被切掉了= = 11/29 23:52
10F:→ nonoise:原本因為熱心熱血一時不察忘記問這算正常啦XD 但有人提出 11/29 23:53
11F:→ nonoise:後 主動出擊(疑?)徵求許可更能用得安心吃得健康(耶?)哩 11/29 23:53
12F:→ Modchip:我一篇作品都沒有發過,何強之有? ε(〒皿〒)3 11/29 23:54
13F:→ nonoise:嗚啊@@ 推完才發現板主已修文回應 囧a 11/29 23:54
14F:→ vinx:這就是文字訊息傳遞的時差= = 11/29 23:54
15F:推 kennyken220:我是說諾諾 OTZ 推認真版主XDDD" 11/29 23:54
16F:→ Modchip:原來是被我會錯意了? ( ̄艸 ̄) 喵的咧 11/29 23:55
17F:推 sket119:諾諾強者! 11/30 00:04
18F:推 noChance:好版主 跟著推就對啦 11/30 00:10
19F:推 gooods:認真歸認真,還是要詢問一下原作者,這樣才尊重阿! 11/30 01:44
20F:推 hsawatarix:GJ 11/30 03:03
21F:推 iamleon:另一個歐弟! 11/30 19:06
11/30補充說明:
經過去信詢問相關板友後,其中一位板友仍謝絕放上進板畫面,故我重新再依
自己拙劣的畫工重新編繪白鬍子跟 ONE PIECE的文字,還請板友不吝按 b喔!
※ 編輯: vinx 來自: 218.171.70.215 (11/30 21:48)
22F:推 quityou:推~ 12/01 00:34
23F:推 kikuno:Q2的自認說詞至今實在有點無法認同…… 02/28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