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nyfish2 (阿狩)
看板Nurse
標題[討論] 專師甄審辦法修正,企圖將專師不分科
時間Thu Feb 2 19:37:32 2023
修法懶人包:
111年 02月18 日 〔預告草稿〕-增加專業,預計增加「社區組」
112年 01月 06日 〔公告定稿〕-接軌國際,全部改成「不分科」
113 年 01月05日 〔正式生效〕
—借用FB白色天空懶人包
我真的是不敢想像專師不分科
這樣還叫做「專科」護理師?
精神科的專師可以支援產科,這專業是一樣嗎?CDC為了解決人力不足不擇手段
還表示這樣可以與國際接軌
且本次突擊式修法根本沒有和專科護理師協會討論
以下為專科護理師協會說明:
「專科護理師分科暨甄審辦法」修正之立場聲明聯署
衛生福利部於112年01月05日以「衛部照字第1111560686號令」修正發布「專科護理師分
科及甄審辦法」(下稱專師甄審辦法),就本辦法之修正,本學會之立場聲明如下:
(一) 反對突襲式專師甄審辦法修法
1.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表示其以以下三場會議與各界就專師甄審辦法修法
乙
進行溝通,實則於此三場會議(1)、(2)、(3)中,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均未就此
次專師甄審辦法修正部分以提案方式供各界就修正內容與相關因應配措施深入討論,率爾
於112年01月05日修正發布「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此等突襲式之修法,本學會
亦感錯愕。
(1) 111年12月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舉辦3場護理人員法說明會
(2) 111年12月3-4日專科護理師口試甄審委員共識會議
(3) 111年12月28日專科護理師碩士公費生培育課程交流分享會議
(二) 反對未與專業團體溝通共識下,即公告增修專師甄審辦法
1. 衛生福利部於112年01月05日修正發布專師甄審辦法,於此時之前,衛生福利部
皆?
請學會參與討論修法內容。
2. 本會於112年01月10日聯繫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表達此次修法未針對不
分?
程提出因應之配套措施,修法內容欠缺嚴謹性,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表示後續將
舉辦說明會逐一說明。
(三) 應擬定配套措施,避免臨床科(不分科)專科護理師執業風險
1. 依法言之,臨床科專科護理師未經分科,長期發展下來,專科護理師之專業能力
可
流於「樣樣通,樣樣鬆」之弊,就此而言,對病人安全不無隱憂,當然亦增加專科護理師
之執業風險(例如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或業務過失致傷害罪)。
2. 專科護理師不分科而能遊走於各科別,醫療機構為彈性運用人力,可能調動專科
護
師至其他欠缺專科護理師人力的科別,如此一來,可能造成跨科調動現象嚴重,損及專科
護理師之勞動權益。
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
理事長童恒新暨全體理監事
自己的權利自己要
請大家一起和專師協會連署
https://forms.gle/seTyaRv5WALkGNN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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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nnyfish2 (223.136.120.25 臺灣), 02/02/2023 19:39:48
1F:推 starry8520: 專科護理師的工作內容本身遊走在法規甚至踰越法規, 02/02 23:06
2F:→ starry8520: 對於修法還有什麼期待 02/02 23:06
3F:推 beverlylily: 大家一起把消息分享出去吧! 02/03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