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yand (烤焦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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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醫療糾紛 判賠3300萬創新高
時間Thu Oct 4 17:54:53 2007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chasemasami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醫療糾紛 判賠3300萬創新高
時間: Thu Oct 4 08:54:24 2007
〔記者楊政郡、蘇孟娟、徐夏蓮綜合報導〕醫師把病患醫成植物人,台中地院判決醫師須
賠出超過三千三百萬的賠償金,創下醫療糾紛判賠紀錄,此案還可上訴。
法官判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及醫師姚忠瑾,應賠償黃姓婦人現金約兩千萬元、在該醫
院的醫藥費總計一千三百萬、今年九月起被告每月還要支付四萬至四萬九千元,至黃婦有
生之年。事件發生時黃婦為郵務士,當時月薪是六萬三千餘元。
據悉,現年四十八歲黃姓婦人,九十一年八月間到中國附醫就診,被診斷出下腹部有腫瘤
,由姚忠瑾擔任主治醫師,並主持開刀手術,進行八小時手術後,當晚六點四十五分被推
進恢復室。
未及時處理 病患成植物人
當晚七點三十五分黃婦血壓驟降、心跳加快,恢復室值班吳姓醫師指示護士電召主治醫師
姚忠瑾過來,但姚某說他正在門診,請護士找其他醫師協助,黃婦因大量出血陷入昏迷,
吳姓住院醫師第二次指示護士,趕緊找姚醫師,此時姚醫師完全無回應。
至晚上八時,黃婦已量不到血壓,吳醫師以心肺復甦術急救仍無起色,再次要求護士找姚
醫師,八時二十分許姚醫師才到恢復室,並緊急再次進行手術止血。黃婦已因腦部缺氧太
久,至今全身癱瘓、沒有清醒,呈植物人狀態。
此案刑責部分,在九十六年間姚某被判處五月定讞,黃婦家屬提出損害賠償,現金部分總
計約四千萬元及每月六萬五千元的終身照護費。
醫師:不該一人獨擔責任
曾榮獲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優良醫師的姚忠瑾,已經轉到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任職一
般消化外科醫師,昨天聽到民事判決後表示,他不甘心,也不服氣。
姚忠瑾說,手術前他發現病人腹腔內的腫瘤,已侵犯到血管,才會同血管外科醫師一起手
術,手術後大出血是血管的問題,出問題卻把所有責任往他身上推。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主秘李正淳昨天表示,發生醫療不幸,照顧這位患者本來就是醫院
的責任,醫院絕不是惡劣的地方。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03/78/lny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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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201.22.97
1F:推 wolver:醫院絕不是惡劣的地方 是看有錢沒錢的地方 10/04 08:56
2F:→ WizZ:醫院應該自己成立一個基金來分擔風險 不然這樣誰敢當醫生 10/04 08:59
3F:推 Balders:以後會不會讓人覺得乾脆直接醫死 賠償金額會比較少一點? 10/04 09:05
4F:→ Balders:省去終身照護費? 10/04 09:06
5F:推 cyp001:3300萬喔...那我看那個醫師去自殺好了...賠不起嘛 10/04 09:09
6F:推 Jerome18:醫院絕不是惡劣的地方 是看有錢沒錢的地方 10/04 09:10
7F:推 chasemasami:不過醫師都不去看病人是不是有錯啊? 跟白色巨塔一樣 10/04 09:11
8F:推 Linama:光醫藥費就1300萬喔?? 家屬滿天喊價 法官跟著惡搞 10/04 09:10
9F:推 kingjames23:開車撞死人不過賠一兩百萬 10/04 09:12
10F:推 chasemasami:L大 如果你媽是該婦女 你會這樣說嗎? 10/04 09:13
11F:推 hihimen:植物人不醒來的話,可要花幾十年的花費 10/04 09:14
12F:推 gogoegg:那個醫生倒霉 不過他本身也有錯 賠個兩千萬差不多啦 10/04 09:16
13F:推 owhaha:開完八小時的刀馬上又接門診 這醫生真拼 10/04 09:16
14F:→ owhaha:現在的醫學生能不選外科就不選 容易有醫糾 10/04 09:17
15F:推 cyp001:在恢復室第一線不是麻醉科醫師先處理嗎? 10/04 09:20
16F:→ cyp001:中國醫大也算大醫院了, 不可能沒有麻醉科醫師吧 10/04 09:21
17F:推 sumpoo:最後的下場就是沒人敢選外科....法官真惡搞 10/04 09:21
18F:→ sumpoo:也沒說有醫療疏失...還是要賠錢...硍 10/04 09:22
19F:推 snipper:台灣法官的素質就是差沒辦法 10/04 09:31
20F:→ yangshu:手術後外科相關出血就算在恢復室也是找外科醫師,不是麻醉 10/04 09:30
21F:→ snipper:坦白講..這個婦人我照顧過...是很無辜沒錯.但是醫療本來 10/04 09:32
22F:→ snipper:就有風險..這也是為啥現在同意書這麼多的原因 10/04 09:32
23F:→ fnac:good 10/04 09:33
24F:→ snipper:健保已經讓醫生疲於奔命..有很多事說不清楚...總之 10/04 09:33
25F:推 fkevin:幾次接觸到姚醫師的經驗,覺得他是還蠻不錯的外科醫師,學養 10/04 09:33
26F:→ snipper:醫療總是會有錯誤..台灣卻總要醫生負責 10/04 09:34
27F:→ snipper:一被子不犯錯是不可能的...醫生就是該死 10/04 09:34
28F:→ fkevin:豐富,也蠻仔細的......看到這名字嚇一跳;他好像有美國醫師뀠 10/04 09:34
29F:推 Pet:以前判賠太少所以有人會覺得這次賠太多了...@@ 10/04 09:34
30F:推 wudi:的確該賠 10/04 09:37
31F:推 hahano:3300萬醫師會賠不起? 10/04 09:42
32F:→ hahano:我看他是覺得錯不在自己身上吧 10/04 09:43
33F:→ hahano:可是這中國附醫應該作連帶賠償責任才對 10/04 09:43
34F:推 all4u:的確以前賠太少了,所以常用 不和解也拿不到多少錢 來恐嚇 10/04 09:42
35F:推 marssss:病患告 醫院卸責 最後的結果就是這種生命攸關的科沒人要去 10/04 09:48
36F:→ marssss:結果真正成績好的學生都跑去不會看生看死的地方... 10/04 09:50
37F:推 delta0521:這篇新聞的預設立場太偏頗了 即使想要卸責也有好一點的 10/04 09:52
38F:→ delta0521:的說法 記者是專挑其中幾句剪接而成的吧 10/04 09:53
39F:→ delta0521:年輕醫師也就罷了 主治醫師不會說那麼白爛的話 10/04 09:54
40F:推 Newstart:正在看門診的醫師及時去處理 我想鄉民如果看門診 10/04 10:13
41F:→ Newstart:又會因為醫生去急救,門診delay在那邊靠北等半天 10/04 10:14
42F:→ Newstart:[惡評]等超久的X醫師 一定是去吃三井宴啦 急救個屁 10/04 10:16
43F:→ workery:hahano:3300萬醫師會賠不起? 10/04 10:18
※ tylenol:轉錄至看板 medache 10/04 10:18
44F:推 miniko:有幾個醫學中心的醫師有3300萬資產??他傾家蕩產也賠不起 10/04 10:22
45F:推 chasemasami:原來醫師沒有想像中的賺錢 那開業醫呢? 10/04 10:25
46F:推 micca:聯合報的社論也常出現批鬥醫師的文章 又以某種職業投稿最多 10/04 10:27
47F:→ tmuaircat:現在的醫師大概賺個30年不吃不喝應該賠的起 10/04 10:28
48F:→ DearWing:如果健保在這麼惡搞下去,四十年也許差不多..... 10/04 10:35
49F:推 ezzy:S大照妳說法 人難免有過失 但病患被醫成植物人就是活該囉 10/04 11:07
50F:→ ezzy:醫生有錯要同情 法官依法判決就叫素質差 對嗎? 10/04 11:09
51F:→ ezzy:將心比心一下 如果病患是你的家人你還會這麼說嗎? 10/04 11:11
52F:推 digimaster:這版上很多擁醫派 千錯萬錯都是病人的錯 10/04 11:16
53F:→ Atima:開一台刀一百萬的話,三千萬挺合理的 你花多少錢看病? 10/04 11:20
54F:推 ezzy:樓上 照妳說法 如果妳打針不慎被感染愛滋病 那賠妳三千元就過 10/04 11:25
55F:噓 monyan:家屬貪財,法官腦殘,將來大家生病沒人醫 10/04 11:32
56F:噓 Nystagmus:恢復室不是有住院醫師幫忙急救? 本來就只能做到這樣 10/04 12:06
57F:→ Nystagmus:請問何來的疏失???!! 病人不就是有病才會住院?! 10/04 12:07
58F:→ Nystagmus:請問此案一出,以後哪位醫師還敢救重病的case!!! 10/04 12:08
59F:→ Nystagmus:婦人得腫瘤,最後有不幸的結果也是醫師的錯嘍?!?!? 10/04 12:08
60F:→ Nystagmus:X的!以後我不想積極幫重病的病人挽救性命了!!! 10/04 12:09
61F:→ Nystagmus:我沒3300萬,我不想那麼好心當救人命的好醫師!!! 10/04 12:10
62F:噓 Nystagmus:以後可能都是菲國支那醫師幫大家開刀!! 10/04 12:13
63F:→ Nystagmus:幸好我剛畢業 來得及不要選高風險又不被尊敬 卻救人的科 10/04 12:13
64F:→ sspf:開放支那醫師來台 10/04 12:16
65F:噓 Nystagmus:支持開放支那醫師!!救台灣人性命!!!!! 10/04 12:21
66F:推 opengoodptt:這與玻璃哇哇那次一樣 10/04 12:26
67F:推 daze:以後要當外科醫生要先脫產吧...頂多讓他扣每月薪水的三分之一 10/04 12:27
68F:→ daze:最好再弄張外國的醫師執照,遇到3300萬就跑吧...我突然覺得 10/04 12:28
69F:→ daze:sevenhahaha有時說話也是有點道理的... 10/04 12:30
70F:推 f11IJ:同樣是業務過失致死 之前台鐵車長過失造成5死 也只要緩刑 10/04 12:54
71F:→ f11IJ:只因為法官認為他事後有悔意.同樣是業務過失致死還差真多 10/04 12:55
72F:推 krige:是不是有醫療疏失是由醫生自己組成的委員會鑑定的 還在抱怨ꄠ 10/04 13:21
73F:推 chasemasami:Nys你不要當醫師啊 又不缺你一個 10/04 13:26
74F:→ Atima:那就要委屈chase投入醫界了~~ 10/04 13:39
75F:推 ezzy:講的當醫生好像很可憐似的 又沒人逼妳當 10/04 14:00
76F:推 krige:竟然將來要當醫生的人腦子只有一個角度這樣想 唉~~ 10/04 14:16
77F:推 miniko:哈哈..樓樓上講得很對,沒人逼著當...所以現在外科沒人想當 10/04 14:29
78F:→ miniko:大家以後只好給支那菲律賓醫師開刀啦... 10/04 14:30
79F:→ workery:怎麼有人的腦袋這麼單純~鑑定的結果法官都採信嗎? 唉~~ 10/04 14:30
80F:推 AXXL:幹 醫生醫死人還有好說的 沒錢就一命還一命 10/04 14:47
81F:推 CDRW:幹 原來進了醫院人就不會死 10/04 15:21
82F:推 vre:真笨 學砂石車業者讓患者死亡就好 急救反被告何必 10/04 16:46
83F:→ vre:以後醫院教條應該會多這一項 科科 10/04 16:46
84F:推 Tertullian:以後重症都交給東南亞醫師 大家笑呵呵~ 10/04 17:49
85F:噓 Cyclo:幹 原來進了醫院人就不會死 10/04 17:51
86F:推 dayand:借轉 10/0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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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不用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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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72.127
87F:→ dayand:有時找不到醫生時....感覺還真恐怖 10/04 17:55
88F:推 Lovemoumou:突然覺得樓上那幾位對話還頗好笑的...哈~ 10/04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