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sca330 (tosca)
看板NtuDormM5
標題住宿費退費標準
時間Tue Sep 16 09:50:13 2008
依宿舍管理辦法25條,推算本學期:
開學10天(9/15-9/25)內,
至一樓輔導員辦公室-->開立退宿證明單-->繳回鑰匙-->清空寢室後
再至住宿組辦理退宿,可全額退費
學期三分之ㄧ(10/13)前 尚可退一半住宿費
10/14過後則不再退費
男五舍輔導員 程銘慈 寢電直撥6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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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