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dastyle (雨天的海豚.)
看板NtuDormM4
標題[公告] 應屆畢業、延畢、雙修住宿問題-6/11
時間Mon Jun 11 13:16:42 2007
就之前兩個問題,教官的答覆是
研究所同大學部一樣,如果到了學校限制的修業年限(研究所二至四年)
就失去住宿資格。必須重新抽籤等待候補。
大學部的學長則是︰不論是延畢、雙修,都只能住到本學期結束。之後想要再住必須
重新申請候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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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74
1F:→ TMWSTW:還得確定一下「二至四年」沒有被弄錯,第四年還是年限內啊 06/11 13:17
2F:→ TMWSTW:又,臺灣大學學則上碩士生的修業年限其實是一至四年 06/11 13:24
3F:→ TMWSTW:而博士生是二至七年,一至四年指的是一到四年都在年限內 06/11 13:24
4F:→ TMWSTW:這樣規定是因為碩士班無法硬性規定畢業年限 06/11 13:25
5F:→ TMWSTW:可不是說過了第一年就不是年限內了。 06/11 13:26
6F:→ happyland:應該是四年為修業年限吧 說1~4 是表示可以提前畢業之意 06/11 14:06
7F:推 happyland:但讓人緊張的是,如果研四生仍在修業年限 教官為何要發 06/12 10:02
8F:→ happyland:暑宿繳費單給我們? 06/12 10:02
9F:推 fireboy:那延畢生是不是有候補且抽到的話還可續住? 06/14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