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184030 (霜凜小魚)
看板NtuDormM1
標題Re: [情報] 請勿在宿舍裏使用任何加熱器具
時間Mon Jan 3 06:22:13 2011
我這麼說吧
我不懂非得在宿舍煮火鍋的理由 而且把這件事合理化甚至納入法規做部分通融
低調的詢問地下室商家我覺得勉強接受
畢竟這樣是使用宿舍的電用來做其他私人的事
對大部分的舍胞都沒有益處
這跟有沒有付電費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除非你們在煮火鍋的時候願意廣播請舍胞來分享又另當一回事
更何況愛煮火鍋何不去外面租一間有廚房的房子?
自由沒法規 你愛怎麼煮就怎麼煮
你們煮火鍋的香味還礙著別人了
學校給學生方便住宿舍不是為了煮火鍋的
1F:→ a325000:地下室商家也一直在用電磁爐= =01/02 23:49
人家地下室好歹是為了服務學生才使用電磁爐的
拿少數舍胞(甚至沒住宿的)私人用途跟他們相比 簡直就是懶叫比雞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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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4.86
※ 編輯: a0184030 來自: 140.112.244.86 (01/03 06:28)
2F:→ a325000:恩,你想要吃商家賣的東西就是服務用途,別人想要有公共廚房 01/03 13:03
3F:→ a325000:煮東西就是私人用途 01/03 13:03
4F:→ a0184030:完全跳針 現行法則你這樣做就是私人用途 01/03 14:16
5F:→ a0184030:喊個口號嘴砲一下大家都會 連排入議程的等級都不到 01/03 14:21
6F:→ a325000:本來就不是在講現行法則是希望未來可以增設公共廚區了阿 01/03 19:09
7F:→ a325000:(原本的)現行法則當然是禁止的阿不然幹麻提出疑問 01/03 19:10
8F:→ a325000:又不是要商家趕走只是希望安全無虞下有可以煮東西的地方 01/03 19:11
9F:→ a325000:既然商家可以用表示在一定用電量之下電磁爐是安全的阿 01/03 19:12
10F:→ a325000:所以"要求評估"學生有機會可以用為什麼不行 01/03 19:12
11F:→ a325000:還是你認為(如果有)公共廚區使用的人就是私人用途 01/03 19:14
12F:→ a325000:你買東西吃這個行為就不是私人用途 01/03 19:15
13F:→ a325000:地下室賣東西是服務學生,增設公共廚區就不是服務學生嗎 01/03 19:19
14F:→ a0184030:我這篇文章並沒有否定公共廚房的想法 請看清楚 01/03 19:19
15F:→ a325000:增設公共區難道不是也是對社胞有益嗎 01/03 19:20
16F:→ a0184030:我否定的是在還未規劃之前就逕行無視規定的使用者 01/03 19:20
17F:→ a325000:我ㄧ開始講電費什麼的當然是要反串其實沒有比較不安全阿 01/03 19:21
18F:→ a0184030:而且你的論點不斷更動 完全不知道你到底在辯什麼 01/03 19:21
19F:→ a325000:請連上下文意一起看好嗎 01/03 19:21
20F:→ a0184030:反串很白目 尤其是在認真討論一件事情的時候 01/03 19:21
21F:→ a325000:用地下室的電有付錢就很安全?--->有沒有付錢跟安全無關 01/03 19:26
22F:→ a325000:這樣理解很困難嗎? 如果是的話我跟妳道歉 01/03 19:27
23F:→ a325000:會扯錢也是因為服導員(一開始)說有付錢就可以用 01/03 19:30
24F:→ a0184030:輔導員當初的意思明顯不是因為付錢所以可以用 01/03 19:32
25F:推 yellowalan:可惜原文已修改,無從對證,但你確定輔導員一開意思是 01/03 19:32
26F:→ yellowalan:"有付錢就可以用"嗎??? 01/03 19:32
27F:→ a0184030:而是可以用 只是要跟商家講 但是你跟人家借電禮貌上要付 01/03 19:32
28F:→ a0184030:因為電費不是你在出 01/03 19:33
29F:→ a0184030:至於 "用地下室的電有付錢就很安全?" 我的理解是你重點在 01/03 19:34
30F:→ a0184030:質疑地下室的安全性 而不是有沒有付錢跟安全無關 01/03 19:34
31F:→ a0184030:接者又說 "未必是不安我想表達的一直都是地下室用電其實 01/03 19:35
32F:→ a0184030:未必是不安全的" 看起來就很鬼打牆 那這樣就是認知上的 01/03 19:35
33F:→ a0184030:問題 01/03 19:36
34F:→ a325000:為什麼相同條件下,學生跟勻福廠商一樣的行為,學生卻被禁止 01/03 19:36
35F:→ a325000:表示廠商既然被認定是安全的那學生也應該是可以安全使用 01/03 19:36
36F:→ a0184030:立場不同 場所也不同 01/03 19:36
37F:→ a325000:我當然是指在地下室= = 01/03 19:38
38F:→ a325000:所以我接下來才又說只是一個有付租金一個沒有 01/03 19:39
39F:→ a0184030:場所限定在地下室的話 立場不同 場地是廠商承租的 01/03 19:39
40F:→ a325000:但是輔導員是用安全的理由禁止使用的 01/03 19:40
41F:→ a0184030:所以我猜測輔導員當初可以通融就像是跟隔壁鄰居借電的感 01/03 19:40
42F:→ a0184030:覺 01/03 19:40
43F:→ a325000:對,但現在又用怕鄰居家發生火災,所以要到再隔壁的鄰居家借 01/03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