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oLumen (頑懦訥訥生)
看板NtuDormF6
標題[轉錄][校園] 去警察局問性騷擾的處理方式(女生請進)
時間Fri Oct 14 12:15:45 2011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EbnfJNB ]
作者: isomtwolf (現實主義的浪漫精神) 看板: NTU
標題: [校園] 去警察局問了性騷擾的處理方式(女生請進!!)
時間: Fri Oct 14 01:04:59 2011
是今晚去汀州路上的思源派出所問的。
主要是回應板上這幾天的 [新聞] 以身作餌 高職3正妹分工擒狼
[小心] 羅斯福路上的包包地攤老闆是變態
另外特別請女生幫我看一下置底的幾個問題,然後推文回應我你們的想法,謝謝!!
首先澄清幾個觀念:
1. 警察對性騷擾受害者的協助,並不包括讓女警擔任「誘餌」。
思源派出所告訴我,警察會當「誘餌」的情況是:
比方你買到假貨,報警處理,警察的處理方法之一就是請你再跟賣家約一次,
而後前去代替你擔任買主,以求當場人贓俱獲;
或像性交易、毒品買賣、小偷.... 等情況,會考慮以誘餌來抓犯人。
但不包括性騷擾案件,除非有警察自願,否則不能要求警察作這種風險太高的「誘餌」。
2. 當場反應不及,可以事後報案。
分成幾種狀況:
(a) 直接去派出所作筆錄,但勝訴機會相對較小,因非當場抓到,又沒有證據
(b) 回到事發現場,
確認犯人(如:確認是同一位地攤老闆),當場請警察來抓
這種方式可以用現場環境來作具體的說明還原當時狀況,勝訴機會比(a)大
(c) 因為性騷擾通常不會只有一件,犯人通常會以類似的方式對其他人下手,
所以若能
找到其他的受害者,案件同樣成立,且勝訴機會比(a).(b)大。
在[新聞] 以身作餌 高職3正妹分工擒狼 中:
警察同意要讓犯人毫無脫罪的可能,這個方法效果最好,當然也是最危險的,
警方並不鼓勵。
在行動前應先和派出所聯絡並討論。
3. 事發當下呼救與報警,是最妥善的方式
不用擔心色狼的犯行是否尚不構成性騷擾,只要妳覺得不舒服,立刻呼救,請
路人一起幫忙,防止色狼逃跑,並馬上報警,這是最有效的方式。
當然
也不需要擔心證據不足,如果是當場報警,警察認為一般人不會無緣無故
認為自己被性騷擾,案子成立並勝訴的機會很大。
今天和警察聊到後續的流程,會需要在法庭上作一些說明,以地攤老闆事件為例,
被害者可能需要去法庭上說明,比如老闆是怎麼幫妳橋包包位置、怎麼碰胸部等等,
基本上只要當場報警,對受害者而言,就是比較有利的。
先前戰高職女生抓捷運之狼的方法安不安全,基本上,如警察講的,
那是最有效一定可以定罪的方法,但真的很危險,要作的話一定要和警察先聯絡好。
然而CP值最高 最安全的有效方法一定就是
當場大叫、立刻報警,無第二個方法了,
就是需要女同學的臨場反應,
積極應對是很重要的
希望這篇文章能提供給大家一些有用的資訊,派出所的警察伯伯也歡迎大家來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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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有幾個問題想問女同學:
如果學校有辦防身術講座和宣導,妳是否有興趣參加?
住宿生請再多回答我一個問題,妳同不同意性騷擾防治宣導和消防演習一起辦
或是性騷擾防治宣導單獨辦,但也是強制每個住宿生參加
(畢竟這是唯一有效的方法讓大家學習+練習保護自己)
大家這麼在意安全問題 又這麼容易錯失第一次立刻反應的機會
就是因為不熟悉處理流程
如果真的辦的話 你們推測會和消防演習一樣打混摸魚居多嗎= =
希望可以聽聽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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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183
※ 編輯: isomtwolf 來自: 140.112.4.183 (10/14 01:07)
1F:推 shenerica:防身術講座有興趣+1 10/14 01:07
2F:推 PennySaf:貌似兩年前某次消防演習也有類似的講座,但是是草草了事 10/14 01:08
3F:→ PennySaf:如果真要辦的話,覺得獨立出來比較好,因為消防演習本身 10/14 01:08
4F:→ PennySaf:就已經夠混亂了(越接近期末越混亂XD) 10/14 01:08
5F:推 tw0517tw:想參加 不想要強制 我是男的 10/14 01:12
6F:推 a0652qj:推~ 10/14 01:13
7F:推 tomatoper:推防身術講座。不過還是分開好,消防演習真的太亂了 10/14 01:13
8F:推 FallRed:用心給推 10/14 01:17
9F:推 achiang40:純噓釣魚 10/14 01:41
10F:推 christ0ph3r:幫推 10/14 01:55
11F:推 Jasy:當場報警較容易保留人證物證 而且現行犯可以立即逮捕 10/14 02:07
12F:→ vlntlg:不釣魚是因為檢警不能以誘捕方式偵查 10/14 02:15
13F:推 littlecactus:防身術講座有興趣+1 10/14 05:48
14F:→ yingrain:有罪推定原則... 雖然是事實 10/14 08:12
15F:推 wearytolove:推 10/14 08:54
16F:推 yan0314:有興趣 不同意(強制會混亂+打混摸魚居多) 10/14 09:38
17F:推 teresawa:推防身術講座。謝謝你詳細的資料喔~ 10/14 09:51
18F:推 j603332002:有興趣 我覺得改成抽獎之類的會比強制好 10/14 10:07
19F:推 dOodoOhOw:強制性應該會有一堆人去浪費國家資源 10/14 10:14
20F:→ dOodoOhOw:不過旁人的反應真的比什麼防身術有用多了 10/14 10:14
21F:推 raysun:推 10/14 11:09
22F:推 masquer2:有興趣推 但不希望變成強制活動。強制性的消防演習常變成 10/14 11:12
23F:→ masquer2:即使講者心急的想拉住大家的注意力,仍有一堆人在底下做 10/14 11:13
24F:推 TFGJOANNE:推~ 10/14 11:13
25F:→ masquer2:自己的事 現場常變得很混亂 10/14 11:13
26F:推 wendy2748:推防身術講座 10/14 11:26
27F:推 hanyui:會參加 10/14 11:27
28F:→ kyle0417:男生也可能被性騷擾啊! 10/14 11:38
29F:推 drusilla:推 10/14 12:09
30F:推 KiloLumen:推這篇實用,不贊成強制,另外要加強消防演習的成效... 10/1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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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6.191
◆ 由 KiloLumen 轉錄,時間: 10/14/2011 12:15:45
31F:→ KiloLumen:很實用的文章!另外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覺得我們 10/14 12:16
32F:→ KiloLumen:宿舍的消防演習狀況很不錯呢,或許是因為我們會先在室內 10/14 12:16
33F:→ KiloLumen:講解,而總區大部分都是在室外空地講解 10/14 12:16
34F:→ KiloLumen:至於滅火用具實地操演的部份,可能就是我們比較弱的了@@ 10/14 12:17
35F:→ KiloLumen:先天地理因素還是有差 :p 10/14 12:17
36F:推 fah6937:大家覺得如果要加強實作的話,改成操作完簽名會不會有用呢? 10/14 12:53
37F:→ fah6937:其實我和消防公司討論過,同學的防災意識比以前提昇許多,專 10/14 12:54
38F:→ fah6937:注聽講的情況一次比一次好,我自己在旁邊觀察還蠻感動的^^ 10/14 12:55
39F:→ KiloLumen:噢,我的意思是我們比較沒有足夠的空地給大家練習滅火器 10/14 18:15
40F:→ KiloLumen:我想主要還是讓給還沒用過的同學優先練習? 10/14 18:15
41F:推 fah6937:其實目前也是有一個個練習的空間和機會喔~~只是有些人落跑 10/14 22:18
42F:→ fah6937:另外,我今天聯繫警察局囉~~12月初會邀請他們來女六教大家 10/14 22:18
43F:→ fah6937:女子防身術喔:) 10/14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