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F3 (女三生治會)
看板NtuDormF3
標題[公告] 走道佔物清畢,關於領回
時間Fri Sep 30 11:21:31 2011
各位舍胞好:
今日早上已經完成了公共走道上的佔物清除,
目前
將各樓層佔物集中堆放在各樓層旋轉樓梯口前!
除了讓大家一睹自己那層樓的走道上到底有多少佔物之外
也請東西被移動的同學自己從那堆佔物群中找回認領
未被認領走的物品將於 10/3(一) 視為垃圾與資源回收分類物永久清除
(請看到這篇公告的人快轉告妳的室友和住女三的同學!!!)
也請將物品領回去的同學不要再把私人物品放在公共區域囉!○(#‵︿′ㄨ)○
住宿法規有云:「
十二、未經同意於宿舍公共區域堆放物品。」
違反了會怎麼樣呢?
「
違反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十二款及第十四款之規定,由宿舍輔導員或宿舍生活自治會書
面警告一次無效,經查證屬實者,勒令退宿,並自退宿登記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
故請大家發揮公德心、不要以身試法喔!
生治會 提醒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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