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rin (不聒絮)
站內NtuDormF3
標題Re: [問題] 請問暑期住宿的時限
時間Wed May 19 09:15:55 2004
應屆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到住宿組﹝及出納組﹞交暑假住宿費,住宿
到8月25日。持繳費收據,可先核給退宿證明,需加注『8月26日前物品
未搬空,依廢棄物處理。』
物品放置寢室,不住宿,仍需繳交住宿費。不住宿,請於6月24日前搬空
私人物品。工作人員檢查床位、書桌、櫥櫃,繳交寢室鑰匙,再核發退宿證明單
﹝離校手續會相關單位,其中一處,持退宿單到住宿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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