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gs (chiang)
看板NtuDormF2
標題Re: [公告] 本校舊生、延畢生申請住宿辦法變更
時間Wed Jan 10 08:16:34 2007
※ 引述《cathyaussie ()》之銘言:
: 再請問教官一下
: 我的學號是92開頭
: 也就是今年應該是大四
: 但因為轉系 所以今年其實是大三
: 您所謂的可住至"修業年限"
: 是針對轉系之前而言
: 還是轉系後?
: 所以我還可能繼續住宿嗎?
: 另外 我有輔系也已修過三分之一
: 可以申請繼續住宿嗎?
: 另外 公告裡寫的"舊生和延畢生" 是指新申請住宿的"舊生和延畢生"
: 還是指目前已經有在住宿的"舊生和延畢生"?
: 對於已經在住宿的舊生 96學年度將成為延畢生的人 適用嗎?
: 謝謝^^
1.以轉系前的學號開頭為準
2.可以繼續申請 只是依其順序遞補
3.公告裡寫的"舊生和延畢生" 是指新申請住宿的"舊生和延畢生"
女二舍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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