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ouchou (吼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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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本校舊生、延畢生申請住宿辦法變更
時間Tue Jan 9 15:14:23 2007
教官您好
關於這則公告的抽籤順序第七點
我不是很懂
我是因為轉系而降轉的轉系生
之前因為有輔系
並且輔系學分達到修超過三分之ㄧ的標準
所以可以聲請繼續住宿
這則新公告的意思是指
即使我有輔系資格 學分也休到一定程度
仍然要依抽籤條件來抽宿舍嗎
如果真的是這樣 那代表我下學期可能會沒有宿舍住嗎
謝謝教官的回答
※ 引述《jeangs (chiang)》之銘言:
: 本校舊生、延畢生申請住宿辦法變更
: 依據95年11月14日9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為優先照顧大一新生
: 住宿權益,有關舊生、延畢生(依系所修業年限未畢業之學生)申請宿舍方式調整如下:
: 一、96學年度第1學期之舊生、延畢生抽籤,均抽候補序號,於新生進住後再依序號遞補。
: 二、舊生候補優先於延畢生,外籍生優先於本地生。
: 三、延畢生抽籤順序為:
: 1、身心障礙學生。
: 2、低收入戶。
: 3、僑生、外籍生。
: 4、離島及原住民學生。
: 5、跨國雙修學生及交換生。
: 6、不可抗拒因素休學或降轉學生。
: 7、其餘雙修學位、修輔系、修教育學程等原因達修業年限而未畢業之學生。
: 8、自願休學或降轉學生。
: 四、本案自96學年度起施行。宿服組已發文張貼公告於各宿舍。
: 女二舍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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