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anEric (新年新希望~~~)
看板NtuBaChi
標題[閒聊] 唉唉
時間Mon Jan 5 00:43:26 2004
國道衝突多 火爆追逐53公里 開小車的砸大車
台灣西部走廊兩條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大,
有的駕駛人違規超車、危險逼車、或故意擋車,激生公路暴行,甚至鬧出命案。
【記者曾增勳、呂開瑞、黃瑞典、包希勝/連線報導】
高速公路行車糾紛引爆衝突,從北到南時有所聞,
當事人如果吵一架後收場還好,最怕是出手打人,
甚至開槍威脅,並鬧出人命來。桃園縣藍鷹高爾夫球場總經理張孟光遇害案,
就是一個警惕。
羅郁傑命案 也疑是爭道糾紛
根據調查,桃園路段容易塞車,駕駛人火氣大,
爭道和擦撞糾紛引起的公路暴行不在少數;
去年九月大華技術學院學生羅郁傑陳屍高速公路,
死者多處骨折,就被懷疑與爭道糾紛有關,案子至今未破,
被檢方列管為重大命案,未排除是爭道糾紛肇禍。
張孟光遇害 就是在塞車路段
警方說,張孟光在北二高龍潭路段遇害,這個路段每到假日就塞爆;
中山高林口到中壢的南下路段,也因內壢交流道車潮難紓解,平時就塞。
駕駛人塞在車陣中,想早點回家、肚子餓、尿急和疲累等,難免脾氣不好,
「寸步不讓」,稍有不慎就會擦槍走火,引發衝突。
有人被追撞 還被拉下來痛扁
桃園地檢署的資料中,一對夫妻在高速公路因塞車被後方小客車追撞,
後方駕駛人不分青紅皂白,拉下這對夫妻痛扁,他們覺得倒楣透頂。
苗栗路段也有火爆案例,八十三年間,一輛轎車與大客車爭道,
轎車駕駛人不爽,在中山高北上三義路段一路追逐大客車,
足足追了五十三公里。駕駛人將大客車攔下後,持鐵棒砸損大客車,
後來被依毀損罪法辦。
你不讓我超 我超你再踩煞車
同年一名林姓男子駕車行經苗栗路段,不滿趙姓男子不讓他超車,
超過對方車後,突然踩煞車,造成趙姓男子閃避不及追撞,
林姓男子因此被依公共危險法辦。
因爭道被恐嚇、辱罵、毆打往往也會鬧進法院,
去年八月間,一名黃姓遊覽車司機行經中壢交流道附近時,
與兩輛小客車發生爭道磨擦,兩輛小客車不約而同一路追逐他,
嚇得他逃到平鎮消防分隊求援。兩名小客車司機囂張地在消防隊前毆打他後離去,
根本不把消防隊員放在眼裡,黃姓司機後來告進法院,目前還在審理中。
碰到喝酒的 不只倒楣還危險
前晚在中山高岡山路段,一名男子酒後駕駛轎車行駛路肩,
突然插入外車道,並且頻頻煞車,引起緊跟在後大拖車司機不滿,
將他攔下打傷;毆打中雙雙掛彩,警方據報前往處理,兩人互控,
都吃上傷害官司,駕駛轎車男子還因酒駕,多加一條公共危險罪嫌和一張罰單。
沒乖乖讓道 子彈竟然破窗來
去年八月十六日凌晨,廿公八歲男子陳正義行駛在中山高岡山路段,
因郭姓男子未讓他超車,引起他不滿,萌生殺機,自右側追上郭姓男子,
朝他車內開槍,子彈由右前窗貫穿左前窗。
幸好郭姓男子命大,未被射中,他保持鎮靜,
沿路尾隨陳正義車子,並記下車號,經過收費站時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閱收費站監視錄影帶,確定開槍者所駕車輛,
依車號查出陳正義涉案,當天深夜將他逮捕送辦。
下了車理論 對方當場掏出槍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隊指出,民國八十八年八月間,
廿二歲的蔡姓男子駕車行經中山高頭屋北上路段,
與一輛砂石車發生超車紛爭,蔡姓男子通過造橋收費站後,
將砂石車攔下,雙方在路邊理論,蔡姓男子並掏出一把槍示威。
國道警方據報趕到場處理,蔡姓男子與警方發生槍戰,被擊傷後逃逸,
後來才向警方投案。
三年前一名轎車駕駛人報案,指稱行經北二高新竹系統,
開車超過一輛黑色轎車,沒多久這輛車子緊追上來,
一直在他車後猛按喇叭,他由內車道讓到外車道,
黑色轎車仍隨著變換車道不超過,直到快到關西收費站前二、三公里,
才從他左側超車,並搖下右後車窗,伸出一把手槍,當時他嚇得腿都軟了。
對方如攔車 最好不要隨便停
公路警察第五隊隊長陳厚佑指出,高速公路因車速快,
很容易發生行車糾紛,如果雙方理性解決還好,
萬一碰上雙方都是「火爆浪子」,往往引發更大問題,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萬一發生行車糾紛,如何自保?陳厚佑說,忍讓是最佳對策,
如對方實在不講理,可記下對方車號,事後報警處理,討回公道;
萬一對方不肯善罷甘休,有危及人身安全可能時,走為上策,
即使對方攔車,最好也不要停,開到最近收費站,向公路警察報案,尋求保護。
【2004/01/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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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師祖書文曾云 : 不怕千招會 . 只怕一招熟 !!
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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