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1124 (All at sea now...)
看板NorthAmerica
標題[問題] 入境美國海關與回程機票的時間
時間Tue Feb 1 14:40:40 2011
大家好,
這幾天我在訂機票的時候發現一個問題。
我要去美國(旅行)和加拿大(打工度假)。
我個人的計畫是先到美國玩一陣子,再到加拿大打工度假,再回美國玩,再回台灣。
因此我在選購機票的時候考慮買年票(台北—洛杉磯)。
但是有旅行社業者告訴我,
如果我的簽證停留時間不能這麼久,
也就是說,美國觀光簽證入境一次最長可停留六個月,(我的美簽有效還有四年多)
但我回程時間預計是12月(超過我一次入境可停留的長度),
海關可能不會讓我入境。
我個人的想法是,
如果我給海關看我的加拿大打工簽證,
並表示我在什麼時間會去加拿大,美國到加拿大的機票則到了美國再訂,
這樣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吧?!
我知道入境時間長度是隨海關高興給的...
只是想知道年票和美國觀光簽和入境美國之間是否有這種衝突存在?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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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93.131
1F:→ cchris:你不會有問題,誠實說明即可;海關一般不看機票 02/01 15:09
2F:→ dunchee:入境時如果被海關問起預計停留時間,那麼回答你入境到去加 02/02 00:40
3F:→ dunchee:拿大這段期間(因為你到時候就是離開美國,已經是出境了) 02/02 00:41
4F:→ dunchee:換句話說"超過我一次入境..."這個顧慮並不存在 02/02 00:41
5F:→ dunchee:頭腦清楚,講清楚就好(當然當你結束加拿大行程要*再次*進 02/02 00:42
6F:→ dunchee:入美國時,那麼這又是另外計算的預計停留時間長度) 02/02 00:43
7F:→ dunchee:如果被問起你的機票問題,那麼就像你講的那樣即可(有文字 02/02 00:44
8F:→ dunchee:紀錄的,像你有的加拿大打工簽證(上頭有日期的話) 這就是 02/02 00:44
9F:→ dunchee:非常好的證明 02/02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