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listo2 (tte)
看板NorthAmerica
標題[問題] 在美國結婚的問題
時間Sun May 9 06:48:31 2010
我有一個關於在美國結婚的問題, 不知道適不適合在這裡發問,
不適合的話請版主刪除
我和我老婆目前各自有 H1 和 F1 的身分,
當初為了方便, 不想要翻譯和證明這些麻煩,
我和我老婆在今年三月十號在美國法院公証結婚,
四月二十一號回台灣辦婚禮, 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的結婚日是四月二十一日
現在突然想起, 在美國和在台灣登記結婚的日期不一樣之後會有問題嗎,
例如之後辦綠卡或簽證之類的 ....
還是結婚登記只是證明有婚姻關係, 日期並不是很重要?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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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3.66.46.124
1F:→ cchris:會有問題,也無解;嚴格來說這算是結婚兩次,很容易困擾/刁難 05/09 08:58
2F:→ cchris:但既然無解你也沒什麼好緊張的了,見招拆招準備偶爾挨罵 05/09 08:58
3F:推 ruby0104:根據版上的討論 似乎只有一個結婚日是最簡單的 05/09 13:14
4F:→ ruby0104:但是,我有個朋友,已經在台灣公證結婚. 因為他們覺得, 05/09 13:15
5F:→ ruby0104:在美國結婚合併報稅的話,要多繳很多稅.所以,他們沒在美國 05/09 13:15
6F:→ ruby0104:登記.想托到不能托了, 再去辦結婚. 還說很多大陸人都這樣 05/09 13:16
7F:→ ruby0104:省稅.我只是很好奇, 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05/09 13:16
8F:→ ruby0104:所以, 只是被刁難而已, 不會有大問題? 05/09 13:17
9F:→ cchris:這樣做算是詐欺;只是這種詐欺很難抓到,不是嗎?除非影響重大 05/09 14:01
10F:→ cchris:要被抓不是這麼容易;但人就是不能太鐵齒 05/09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