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opylover (敏捷小獵犬)
看板NorthAmerica
標題關於機位確認
時間Fri Jun 30 00:47:56 2006
大家好,小妹我買了
台北-東京-紐約的來回機票,
台北到東京是搭華航 東京到紐約是搭美國大陸航空
旅行社給我的資料上面這樣寫著:
「前往美國加拿大,請務必於登機前三個小時前報到,
並於出發前三天向航空公司報個人基本資料!」
請問這是美加的規定嗎?還是說不一定要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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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27.61
1F:推 chingi:可以等到搭機當天check-in再申報 06/30 01:33
2F:→ chingi:是911之後, 山姆大叔的規定 06/30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