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racer (Spur,Sun加油)
看板Non-Graduate
標題[問題] 問一下我緩徵的辦法是否行的通?
時間Wed May 23 02:42:56 2007
yes
有爬文嗎(Y/N)? 答: (請填答後再繼續,無爬文者禁止發表文章)
(答yes沒有爬文者永久水桶+劣文)
(近半年來只有水桶沒有"新"問題,
答yes者請三思)
我打算先去工作,明年考預官換個兵種明年七月再去當兵,而我目前隨時可以離校,
不太想考上博士班佔人名額以及繼續延遲碩士班畢業到明年,所以爬文後研究出的策略
如下,請各位共同奮鬥的鄉民看看是否想法正確,感恩:
行政院令 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 院臺防字第0960008291號
修正「徵兵規則」第四十條及第二十八條附件。
附修正「徵兵規則」第四十條及第二十八條附件
院 長 蘇貞昌
徵兵規則第四十條修正條文中底下兩點
十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生,當畢業之 學校畢業證明、准考 至當年十一月十五
年或已取得當年大學以上學校招生 證或報名繳費證明。 日止。
准考證,須報考大學以上學校或軍
警學校者。
附錄 四、 表列第十類之原因消滅後,碩士班已年逾二十六歲者,博士班已年逾二十
八歲者,不得再以同一原因申請
根據這兩點,我於五月離校後可以因為報考博士班出示繳費收據(該校規則無准考證,
且我成績單、推薦函都未附,說不定檢查後不寄發給我准考證即使該校有准考證這東西)
)申請延到11/15,
再根據
一 已屆役齡之兄弟,除身心障礙、痼 戶口名簿影本、部隊 至其兄弟一人退伍
疾者外,均已在服義務役兵役現役 或入營證明或醫療機 時止。
者。 構診斷證明。
我弟於10月入伍服役預官,於是可以申請延到他退伍,於是可以過今年底,
今年9,10月可以報考明年預官,於是明年可以延到7月再去入伍。
多謝看完,恭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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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78.168
※ 編輯: skyracer 來自: 140.114.78.168 (05/23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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