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weilun (問你老木)
看板Non-Graduate
標題[問題] 同等學力的問題
時間Mon Apr 9 02:10:59 2007
有爬文嗎(Y/N)? 答:YES (請填答後再繼續,無爬文者禁止發表文章)
(答yes沒有爬文者永久水桶+劣文)
(近半年來只有水桶沒有"新"問題,
答yes者請三思)
因為同等學力的問題寄信問成大 結果他回信讓我覺得他搞錯了
因為我爬文發現之前有人打去政大問 政大打去教育部問 教育部的回答跟成大不一樣
請大家解惑一下
我的第一封信
我之前在報名的時候是填應屆畢業
但是後來發現今年應該無法畢業
但是我是延畢生(大五)
依照去年十二月修訂的同等學力法規第二條 具有同等學力
那請問我今年可以去念嗎? 謝謝回答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H0030032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在學士班肄業,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學離校或休學
二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者。
二、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一年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證明書,
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者。
成大的回信
十二月修訂的同等學力法規第二條: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一年後,因故未能畢業,持
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者。您未有修業證明書及修學證明書逹一年以
上,所以無法以同等學力資格錄取,請您去暑修拿到畢業證書方可入學.
他回的我覺得根本是狗屎 他回的是舊版的方法
新版根本沒說要休退學 重點是"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一年後"這句
我的第二封信
承辦人員你好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一年後 這句的斷句應該是這樣
意思應該是 我的大學"規定修業年限"是四年
而我到去年六月為止就已經在大學修滿四年 (我今年是延畢 第五年修業)
因此滿足(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 這項條件
接下來我到今年六月便滿足"一年後" 這項條件
法規內並沒有提須持有證明一年以上
"也沒有提多出來的這年須要休學或是退學"<--舊版是規定要修退學 新版改掉了
您所提的應該是舊版的方式 請詳察
他再回信的話我再上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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