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ermoon (水桶常客人格特徵都一樣)
看板NightLife
標題[公告] 板主群關於Y&M事件的最終回應
時間Sun May 3 21:04:40 2009
(認真寫起來可以變成一本論文啦@@)
本文分為“前言“、“調查:女當事者“、“請各位思考的問題“、“後話-鹹豬手“。
“前言“
此文章為板主為了釐清事情真相所作的調查,之後發表的公告,並且已確定要將此事
在這裡告一個段落。
首先說明此事件的主角配角路人甲我一個都不認識。
並嚴正申明,為了保護女當事人,以及維護板面,
此文不得推文及回文,
並不得在本板再繼續討論此議題,否則立即永久水桶。如有不服,歡迎上訴至站方。
“調查:女當事者“
首先釐清女當事者的真正處境。
也請大家思考一下,女當事者在此事件中是最無力的角色。
她也已經表明不願將此事擴大下去。
首先公佈我和女當事者的信件內容。已經過女當事者同意匿名公佈信件內容。
(第一封信)
妳好,我是夜板板主小月,也是個女生。
因為又有人來信反對我們板主兩位目前的做法。
所以想請問妳關於本次事件,現在妳的想法如何呢?
謝謝妳的配合。
1.妳是否想將此事件持續追究下去?
女當事者答:
不願意。再追究下去也只是沒完沒了,一般不知道事情實情的鄉民也只是路過
發表一些不需負責的言論,當然我沒有否定所有的言論,只是有些的確是這樣。
2.妳是否已經原諒對方?
女當事者答:
我已接受對方的道歉,但要說心裡完全沒有疙瘩是不可能的,
以後就不會出現在有他的地方吧!
3.妳是否願意曝光身份?
女當事者答:
不願意。我不想紅= = 而且一旦曝光身分,這樣以後還有誰敢找我出去玩@@
4.對於YOLATENGO在板上公佈對方照片和id,妳的想法是?
女當事者答:
沒什麼看法。事實上我已經接受阿翰的道歉,Y大公佈照片和ID似乎是照著他的規則在走,因為阿翰仍然若無其事的在跟團,而且Y大不只不爽鹹豬手這件事情吧!
(第二封信)
另外想請問
1.妳有要求Yolatengo上板發表事情經過的文章嗎?
2.有要求Yolatengo公佈照片和ID嗎?
女當事者答:兩個都沒有。
“請各位思考的問題“
0.言論的自由與自律。提出批判前,請收集足夠且正確的資訊。
1.媒體的力量-你的思考方式是否已經被媒體/網民文化誤很大?!
2.誰對誰錯?怎樣是合理?怎樣是正義?結果重要還是態度重要?人生是一翻兩瞪眼的嗎?
3.板面上的討論文章與發文者關係。誰認識誰?對話往來是否就是認識了對方?
4.你真的中肯嗎?主流就是對的?非主流就是對的?
5.網路資訊的片面性和真實性。
6.父權主義-不顧女當事者處境,真的是為了女方?
7.私刑場-誰會被懲罰?誰可以執行懲罰?
8.執行模糊地帶-
請問夜店安管可以看到每個喝很醉被撫摸的女生,就把男方抓過來拷問嗎?
9.性騷擾法案-只要受害者感覺到被騷擾或者不舒服即構成性騷擾。
10.妨害名譽法-只要受害者感覺到名譽被危害即構成妨害名譽法。
11.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請不要利用公眾版面傳達片面資訊以利自己尋求大眾支持。
請不要利用夜板當作個人板。私人恩怨請私下解決。
(開板以來,板上只要發生大戰百分之九十九是因為私人恩怨。)
“後話-鹹豬手“
熟悉夜板的朋友都知道,關於鹹豬手本板向來是嚴格禁止且不斷的在道德勸說的。
我相信在這件事件中發表言論的朋友們,大部份都是為了本板好。
這已經很令人開心,代表愛護關心本板的朋友真的很多也都很認真。
只是玩樂沒有界限,自律及尊重唯二守則。
鹹豬手的發生定義實在太過模糊,當荷爾蒙催化下,
兩情相悅即是美事一樁,反之則嚴厲拒絕並離開現場,
此微妙化學反應過程中,旁人豈可得知一二?
早期嚴格遵守男女份際,今日行為則開放許多,
但是我深深的認為,無論時代如何變遷,環境如何渲染,
擁有自己心中的那把尺,才能代表自己存在的價值。
不趁人之危,不利用他人以成一己之慾,
在此前提下,真誠的表達自己,只要是善的,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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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llermoon 來自: 61.228.36.245 (05/03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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