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tcs (神崎幽樹)
站內NewAge
標題Re: [問題] new age 的治療
時間Tue Sep 11 16:33:39 2012
順著這位朋友的文繼續分享個人看法,
我很喜歡P大的概念,
那就是挑自己信賴的治療師,
因為我自己也是這樣,
就像我說的,新時代療法的老師很多都有許多執照,
但...我自己就遇過一邊治療一邊傷害個案的治療師@@
然後...我想原PO的T大的關鍵應該是在質疑那位教授的概念?
我自己看起來這位教授的話也頗奇怪的,
個人無法接受這種說法,
如果他說的是沒有心理師執照就不能治療憂鬱症,
我想法律依據跟合理性都會強一點吧~
不過這句話本身的脈絡跟邏輯也有許多需要釐清的,
所以~我想這部分的討論個人只能參與到此XD
不過,目前現行法律的確有未領有心理師執照不得以諮商名義進行治療的規定,
而心理師執照相較於其他的執照,
在台灣現行的狀況來說暫時算是有法源依據的,
因為我們歸屬於醫事人員,受到醫事法律的約束,
而就像有朋友推文提到的,
心理師的執照更多是基於倫理原則而設定的,
是一種對於執業者的最低要求,
(所以有執照其實真的不代表什麼XD)
我想許多另類療法的執照應該也是基於類似的目的所設立的,
畢竟所有的療癒途徑都是殊途同歸,
都是基於對宇宙至高神性的尊敬,以及全體存有的利益而來。
我自己一路從教育到輔導到諮商又到宗教命理,
最後落腳在靈性領域,
目前正嘗試把所有台灣我所看到的療癒領域做整合,
從T大的分享以及大家後續的討論裡,
我感受到的是一直以來都很明顯的台灣的狀況:
每個領域都嘗試凸顯自己的價值,順道貶抑別的領域的功能,
其實在國外很多靈療師都是出於諮商領域的,
而在這幾年來的台灣,也有越來越多人嘗試作跨領域的結合,
我覺得這是好事呢!
至於證照這件事...因為牽涉到法律,
而法律有時會難以兼顧到時代變遷跟人民的需求,
因而出現一些奇奇怪怪或者是T大所懷疑的狀況出現,
我想~大家就平心靜氣的看看就好,
重點還是在個人修為,然後調整自身頻率,
將光與愛分享給旁人,不是嗎^^
最後分享一篇之前寫的,大地之母的療癒藍圖,
http://yukitwins.pixnet.net/blog/post/30898688
只寫了一篇,之後就暫時擱置了,
始終希望所有的療癒者們可以不分各自的派別相互合作,
我想在2012這個時刻,應該是可以達成的,
越來越多人對於執照的省思,
也有助於讓我們回歸療癒的本質:活出真實與愛吧!
一點淺見....
※ 引述《Paulnewman (子玄:Face off)》之銘言:
: 記得小時候有一次打籃球扭到腳腫起來,
: 痛到我的哭了,跛著回家,
: 我媽帶我去找濟公師傅,
: 他說了什麼我忘了,但我記得畫面,
: 我吞了一口酒,噗的一噴,酒水覆蓋我的患部,
: 然後他拿濟公扇筆筆筆(畫符),
: 口中念念有詞,然後大「喝」一聲,
: 再給我一張符,我媽睡前燒了泡水給我喝,
: 然後隔天我的腳就神奇的好了。
: 小時後並不覺得神奇,
: 因為廟口大小事是生活的一部份。
: 近幾年接觸了很多新時代療法,
: 從以前很簡單的催眠,
: 到現在的一大堆有的沒有的療法,
: 真的是雨後春筍,你要多少有多少。
: 我自己體驗過的就有臼井靈氣、雪白靈氣、催眠、薩滿治療、SRT、靈性彩油、花精等,
: 療效有好有壞,感受有強有弱,
: 但是我只找我信任的治療師,
: 付款也都是心甘情願的,
: 我從來不接受靈性的威脅(你的那邊有問題要治療唷!)
: 我只有在自己內在有問題或是搞懂對方的品格和療法是否為我需要的,
: 那麼我才去找他,至於價格太高,那我也沒辦法,我一向量力而為。
: 有一個想法我覺得需要調整,所謂的治療師,
: 他們所擁有的執照,對我來說,絕大部分是沒有意義的,
: 第一在法律上沒有法律效應,二是我只用我的心和能量判斷,
: 而不用別人的推薦和判斷,別人的好或不好不代表跟我有沒有緣。
: 在這個時代,很多人迷信證書,
: 如果要講證書,在這個世間的面向來說,
: 真正有意義的證書就是政府發的合格許可證,
: 其他證書都是各單位自己發的,(有時候我覺得是自爽)
: 沒有任何國家法律效應的證書。(拿爽的)
: 如果有靈性的證書,
: 那麼那也是自己發給自己的,
: 你的靈魂會給自己打分數,
: 你的內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 每一次都慎選治療師和諮商師,
: 不管他有沒有證書,他都可以幫你或騙你。
: 至於,如果你沒有法律上的證照又在幫人,
: 那就請你謙虛一點,所有的治療來自於跟宇宙上天能量的結合,
: 很多人擴張自己的治療能力,最後不管是引起忌妒還是自取滅亡,
: 如果不斷擴張自己,又宣稱療效,那靈魂和法律的制裁當然離你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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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愛真實,唯愛療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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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分享隨身魔法錦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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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5.65.133
1F:推 thismy:若說真有這條法令,那麼新時代療法豈非都是違法的了? 09/11 17:09
2F:→ thismy:除非有一名醫生學了新時代療法,否則豈非不附合法令? 09/11 17:09
3F:→ ktcs:我其實無意爭論對錯,不過若您還是懷疑,請上網查詢 09/11 17:15
4F:→ ktcs:心理師法規,裡頭會詳列所有我們被約束的項目 09/11 17:15
5F:→ ktcs:此外我在文中有特別提到「諮商」而非治療 09/11 17:16
6F:→ ktcs:另外的確有醫生是在做新時代療法的,許醫師即是 09/11 17:17
7F:→ ktcs:T大可以詳細比較各心靈診所與賽斯診所的用語 09/11 17:18
8F:→ ktcs:會發現持有不同執照與身份的工作者,語彙相近,但皆不同 09/11 17:18
9F:推 Paulnewman:t兄,法規是最基礎的保障,但也會有漏洞或通融,所以 09/11 17:22
10F:→ Paulnewman:靈氣師可以說:「要不要做靈氣試試看!」(沒有提治療) 09/11 17:23
11F:→ ktcs:推樓上,我想講的類似這個概念XD 09/11 17:24
12F:→ Paulnewman:這樣就好了,這是法律和實際狀況的模糊,就像濟公辦事 09/11 17:24
13F:→ ktcs:不過我自己本身是走言靈系統的,不同用語本身就具有不同功能 09/11 17:24
14F:→ ktcs:有時候不僅僅是表面的文字遊戲而已 09/11 17:24
15F:推 thismy:好,挺複雜喔,不過,我理解你們的說法了。 09/11 17:28
16F:推 Paulnewman:k兄上面的推文又更深刻了,我倒是更有領會了,謝謝 09/11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