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zoo (JoyStorm)
看板NewAge
標題Re: [探索] 你今天保險了嗎?
時間Sun Oct 12 12:51:24 2008
※ 引述《chaos0807 (蕃茄撿到天使羽毛)》之銘言:
: 問一下大家
: 對保險有什麼看法
: 1.是否有買保險 。__。/
: 2.有買沒買的原因是啥 除了「萬一」以外的答案
: 3.買的好處/壞處是什麼
: 不買的好處/壞處是什麼
我弟在做保險的,我家人幫我買了好幾萬的保險
又花錢叫我去上了保險業務員的訓練課程
我大概對保險有了一個比較深入的了解
我分享一下
保險是蠻好的一個東西,前提是你懂它的話
如果你不懂它的話,可能花了錢,斷了條腿也沒有錢會賠你
真的是這樣,買保險之前最好先多做點功課
反正保險最好作為投資去看待,比較好,因為就像投資一樣
你這個錢投入下去,會不會達到你的目的? 那要看你對這個投資商品懂多少而定。
最常見的例子是,如果你今天買了意外險,然後開車的時候心臟病發
撞死了,請問有沒有錢賠給你
沒有,死亡起因是心臟病,這是健康險的理賠範圍,死亡則是屬於壽險的理賠
你只買了意外險,保險公司是不用理賠的
保險的分支還蠻多的,但是不難,我建議要買保險的各位可以請您的業務員讓你上
他們公司的一些介紹保險的課程,甚至是去上他們的保險業務員證照課程
就算聽不懂,考試考不好,也起碼多了一些認識
你幫別人買了保險,然後害死那個人,保險公司賠不賠錢 ?
不賠,保險法規定,要保人(要求保險的人)故意使被保險人致死者,契約無效
那如果你不是要保人(要保人別寫你就好),然後請被保險人自己當要保人,受益人寫你
然後你把他害死,保險公司賠不陪錢?
不會,因為受益人把被保險人害死,
就喪失受益人的權利
保險法規定僅止於此。
如果你今天是受害人的老公,你叫老婆自己當要保人去幫自己保壽險,
受益人寫你跟孩子們,你把你老婆害死,那麼你將會因為你是加害人而失去受益權利。
但是你的孩子,因為不是加害人,所以受益人的權利還是有效,因此保險金將賠給你
孩子。不課徵遺產稅。
這是還蠻常見的一個犯案手段,像之前的鐵路怪客案,老公把外籍新娘害死的
保險金應該是賠到他們孩子手裡了
這有點像在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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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個新時代的結語好了
我上這些保險課程都很頭痛
因為老是在談論死啊,還有斷腿斷手啊,自殺啊,犯案手段啊
各種case的情況
頭很痛,很負面啦,但是人身保險在處理的就是這樣的東西
它是人類尋求保障和安定的產物
我建議大家還是不要太在意這個了,如果你能想辦法保持一個很好的心情
那麼自然會有人幫你買保險了,或者你就賺到足夠的錢,
幫你自己買個保險有個很好的保障
又或者有人會請你去上免費的認識保險的課程,讓你真的能保到你要保障的
我不是說保險就不好,有人覺得好像去買保險,是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可能受害的可能性上
不是這樣講的,如果你保持很喜悅,然後機緣到了讓你有機會可以買保險,
你覺得買了很棒,你就買,視你能力而買,不要超出自己能負擔的金額
如果你是被推銷,覺得很勉強,那就還是別買了,買了會不安心
(因為錢每個月一直流出去,所以會覺得不安心)
你不是把注意力放在可能發生意外而買保險,你是因為你自己很喜悅
所以吸引了外緣、或者運氣,來讓你有機會買到很好的保險,給你自己更多的安心
那這樣就是很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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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附加註明
保險都有所謂的除外責任,表示以下狀況不理賠,會附在契約上,請保險前仔細看清楚
有契約的甚至連天災(如地震)引起的也不理賠。
一般法定的除外責任:(以下情況不理賠)
壽險:
1.兩年內故意自殺、
2.因犯罪處死或拒捕致死、
3.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但未至死者,仍應賠償傷殘保險金予被保險人。)
但無參與謀害行為的其它受益人,仍得申領全部保險金。
4.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但未至死者,仍應賠償傷殘保險金予被保險人。)
但保單價值準備金(可以領回的保費)仍應反還要保人和或其他應得之人。
傷害險:
起因
1.要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傷害。(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傷害或殘廢
時,保險人(保險公司)仍應給付殘廢保險金。)
2.被保險人的犯罪行為
3.被保險人酒後駕車,酒精測試超過法定標準
4.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武裝變亂。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5.因核子裝置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污染。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期間
1.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競賽
或表演。
2.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以上情況並不理賠
其實這樣看來,保險提供的保障其實並不是無限上綱,「你買保險了沒?」
這句話的答案即使是YES,也無法保證你真的出事有保障
大家買保險前,還是多瞭解保險,多上點保險的課,再去買。
其實保險有很詳細的保險法規的規定和保障,如果你有上過保險的課,應該會發現
其實民眾該有的保障法律都有規定和保障到,照理說人民是不會吃虧的
法律甚至比較偏向保護民眾,而不是保護保險公司,問題出在如果民眾不懂這些規定
可能仍然出現保了卻得不到理賠的窘境。
現在的保險和投資領域,缺乏的不是法律保障的規範,缺乏的是對民眾有關金融保險理財
方面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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